我公司前任采购员在08-09年度挪用公款共48000余元,于09年5月份偿还8000余元,余款40000元,约定于09年7月前全部还清。并且立下字据。现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目前想以公司的名义发张催款函,请问应该怎么写呢????
不知我的行为是否涉及到挪用公款,还有公司拖欠我工资是否合理,法律是否予以支持.
我在一家美容会所工作,说好春节后把工资和押金2500元都给我,结果她们说话不算话,工资和押金都不给了,我就把美容院当天的进账1500元拿回了家里,这样会不会遭到全国通缉 她们没有证据证明钱是我拿走的,公安局会不会立案?
我是公司法人,公司还有一名股东,她私自挪用了公司资金做生意,结果被人骗了。这事从法律上如何理解?她是否触犯了法律?
事发在2009年中旬,月底将至,工期结束本人叫亲属陈某去公司拿钱发工资。但是在这期间陈某存贪财之心取之50W左右钱财转移个人帐户,在本人查帐时发现其原因但是因为是亲戚关系就没多张扬。可是此人贪财不肯反悔,所以本人想挽回自身损失。 我想问的是如何能够正确的挽回自身损失,需要那些重要证据 ,此事暂无报警,想与
农村信用社人员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其名下钱私自取出。而且根本没有通知过本人。他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补充。这笔钱是刚代的款。所以贷款的卡根本没给过我本人。一直由他扣押。最后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取出。 他这样算违规吗。 。。就他这种私自操作取钱的行为。他该负什么样的这人? 是否触犯法律?
丈夫挪用公款,信用卡未还钱,现在被银行走法律程序这种情况能离婚吗?
丈夫挪用公款,信用卡未还钱,现在被银行走法律程序了,再加上丈夫最后对妻子说在外面有包养其他女人,那妻子要负起一半的义务还钱吗?这种情况下能够办理离婚吗?现在丈夫对外借钱的借口是因为妻子赌博,导致负担大,无力偿还。并且丈夫也不关系自己的子女,这中情况下能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