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届本科毕业生,和深圳一家私企签了三方协议,但档案接收地一栏是空的,没有填写。问题是: 1. 毕业后,我的档案将会到哪里去; 2. 如果我想把档案转到深圳去该怎么办; 3. 没有档案接收地的可以拿到报到证吗? 这些问题困扰我半个月了,对您的回答将非常感激!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前一阵子与一家国企签了名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的协议,上面有提到毁约金,企业盖了公章。但是三方协议我没有签。现在找到另一份更好的工作,打算不去前一家企业了。我就想问一下,这样的补充协议有效吗?需要支付毁约金吗 补充协议上面的条款有一条是: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我签了一公司去了看之后没报道就回来了,现在想去其他地,我想解约但对方要违约金3000,当事签时在学校对方公司不在场,我们只是在协议下方写了句违约金3000元但并没约定情况,想问我需要支付这笔钱吗,这算违约吗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如果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话,协议书上未写违约金如果不想到这个单位,想到其他单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如果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话,协议书上未写违约金如果不想到这个单位,想到其他单位 ,而其他单位又要签就业协议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2011年毕业的在校生,今年11月份与一家公司签了一份就业协议,协议上说了是明年7月去公司报道,如违约需缴纳2000元违约金。但现在觉得不合适,想解除协议,可是公司以人力不足等等借口不办理(即便我愿意缴纳违约金依然是这样),导致我无法与新的单位签协议,我该怎么办?
我前不久签了南京一个公司自己的就业协议书,那个东西的标题是《就业协议补充说明》,上面规定了一些单方面无故违约情况和违约金,但是我现在不想去那家公司,我需要支付上面规定的违约金吗?(我主要想了解一下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的话是怎样规定的)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