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的农业人口,离婚4年7月,已经单独立户了,可是我的耕地依然在前夫家,以及我享受国家的一些待遇依旧在前夫家,我能要回吗
我们这A村有三名农村离婚妇女,离婚后嫁到外村。但是户口还在A村,所承包的土地还在A村,人不在A村居住。去年年底该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以“本人是离婚的儿媳且再婚后不在本村居住”为由,停止三人享受年终福利分配。三人不服,有什么法律依据助她们维权。 目前因种种原因不能走诉讼途径。现在A村取缔的只是三人的年终福利
我父亲今年77岁了,从事基层支部书记22年,高级社主任3年,大办钢铁5年……反正一辈子在农村干了48年的基层干部,可是现在从1999年6月8日退下来后,每一年,村里面只给予100元每年的补助,急需相关的律师支援!如果有相关文件,或者懂相关法律法规的。作为儿子的我愿意付1万元律师费向人民政府打官司! 有四川省的文件,或
离婚单立户后,村里以村民自治法说我只是寄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是否合法?
我和前夫离婚后在他们那里单立户出来,原来一直有户口和土地,但是现在队里土地被占分补偿金时,队里却以《村民自治法》为借口说我只是空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的权益不能得到补偿金,成了一个只有空户口没有土地的黑人,是否这一说法合法?我能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待遇?有其他方法涛哥公道吗?
青岛市 独生子女男孩现已成年,男方城市户口女方农村户口,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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