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房子,已经有20多年的房龄。家里只有老人,孩子常年在外工作。 乙方:要把和甲方相邻的老房子拆掉建新房,建新房时打算把地基打得很高。如果乙方把房子建好了,到梅雨季节雨水肯定都往甲方墙根下灌,严重的话甲方和乙方相邻的房间都要渗水。 村子里房屋建设本来就没什么规划,现在甲方家四面都是新房子,地基也都比甲方家的要高不少。 这种情况有没有办法解决? 协商已经是不可能解决的,乙方都耍无赖先占一部分甲方的地,还好有土地凭证。村委和规划局的人也是无作为,任由甲方去建了 网上想找县里这方面的规化文件也没找到
距我家20米处有一商业锅炉,因锅炉小,环保不达标对我家的污染很大到处都是粉尘,噪音很大每天早晨都把我从熟睡惊醒,现在要扩建改用大锅炉,国家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到底离住宅多远可以建造锅炉房。
邻居要在我家小院东南侧(宅基地不是方的)盖二层楼房,房屋紧挨,没有间隔。本来院子就小,如果盖了楼房早上根本就见不到阳光。农村收粮食要在房顶晾晒,他家建房之后,我家也会受到影响。是否有权限制其建房高度?应限制其高度在什么范围内。
请问关于农村自建房的地基高度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我家是去年建好的房子,现邻居新建的房子的地基比我家高出一米,门前小路也比我家高出0.8米。将来排水及采光肯定也是一大问题。请问可通过法律维权吗?如可以,应该通过哪些法律部门?谢谢。
国家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城镇居民在自己的地基上(有土地证、房屋证)不能翻建房吗?
本人是一位城镇居民土地是50年代初在生产队购买的,80年代办理了国有土地证(封面金黄色)、房屋证等相关证件,已经属于危房,现在我要求在自己的地基上翻建房,但是镇里的领导说城镇居民不可以建(不在规划用地内),我的报告在申请中,我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下。
5年前我家拆迁,当时可以选择拿宅基地自己造房子或者拿商品房。我家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姑妈的户口还在我家里没有迁出去,所以也拿到了拆迁赔偿。当时我们家选了商品房,所以没有宅基地,爷爷奶奶和姑妈拿了一块地皮。因为姑妈已经嫁到镇上去了,并且因为经济原因决定不在乡下盖房子,我家和姑妈家协商一致后购买了姑妈的宅
我家房后有一个3米宽的台子被学校给挖了 他说是学校的 可是我家地基都露出来了 严重威胁到我家住房安全了 我想看看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来维护我家的住房的安全
我家旁边的那户人家想建围墙,紧挨我们家房子建,围墙有4米高,但是我房子那边是有窗户,围墙建设会影响一楼采光,我们益阳有没有什么法律上的规定:农村围墙建设要与相邻房屋的间距至少要留出多少,围墙的高度限制是多少。谢谢!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