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2年结婚,97年自建房(房产证是他父亲名字),因为当时也是拆迁给的土地自建,要按照老房产证的名办房产证。2007年11月离婚,当时离婚时没有提出财产分割并否认无共同财产(因为考虑房产证是他父亲名字,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说关于房产问题要和他父亲打官司,考虑到他父亲年纪大了,不忍心让他坐在被告席上,所以当时就没有提出财产分割)。这些年一直没有稳定的住所,现在遇到房屋拆迁,请问我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待遇。
我们家要拆迁了,是公有房.原有的承租人是我外婆的名字,我妈和我外婆的户口是在里面的(但我妈的户口于97年迁出来了)。后来外婆于1990年过世了,我的妈妈还是继续交租至今,有每个月的交租发票,房管所也定期发放房票簿。此房屋承租人姓名仍然是我外婆的,且目前这个房子里没有户口。 动迁组最近与我们商谈了一次,说动迁款的
老师您好! 现有一疑问向您咨询: 我本人是杨凌人农村户口,现在已经结婚4年,丈夫大学毕业在西安上班,属集体户口,因此,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现在我们那里进行城中村改造,土地被征用,我做为家中的养女,父亲一直偏向两个儿子,告诉我这次拆迁安置,我作为出嫁女,是没有权利享受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房的,但就我了解
国家二级残废军人,房屋拆迁时,是否有安置费一类的国家补贴政策?
我爷爷的房屋要拆迁,但他在当兵时负伤了,江苏扬子晚报上有这么一则类似于残疾军人房屋拆迁时有优惠政策这样的一篇文章,请问江苏地区有对残废军人这样的优惠政策吗?
我是南宁横县六景工业区良圻社区村民,因南宁电厂征地动工,我村部份28户村民房屋被拆迁、、、;这个月我们已经分到安置房并办有给“国土使用证”, 请问律师政府是否要办理“房产证”给我们(或我们能否办“房产证”),但听个别镇政府人员说我们是农村拆迁出来的(集中安置到社区街道),没有房产证。 但我想既然
父母的旧房即将拆迁,家中有三个女儿每月均按时交赡养费,拆迁后的房子理应三人平分。大女儿和二女儿均已成家,但名下都没有房产,小女儿预备年初结婚。但小女儿的未婚夫为外地人,在本市无房产,欲将户口迁至女方父母家。因父母年纪比较大,平均年龄75岁左右,担心小女婿吞占女方父母家安置房,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拆迁后,我家分到6套楼房,我姑姑家三口人现在要分走2套,当时只说要一套的,这6套是由9个人的面积得到的,虽然原房屋房产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签订协议,那是不是应该需要由我们9个人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的? 关于楼房分配,我姑夫还辱骂我父亲(也就是我爷爷的儿子),那是不是应该由他掏取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房屋拆迁问题、我们家是去年拆迁的,当时拆迁时5口人每人45平米共计225平米,后来去世了一位老人,现在销售商说只能给四个人的平米数,不能按照5个人的给了,(当时签订房屋拆迁合同时拆迁方是知道只有4个人l了)我想咨询下,我们是否可以按照房屋拆迁合同上写明的5个人来进行维权还有就是我想咨询下,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婆是农村户口,所以不能迁到农村。但是现在老婆居住地开始拆迁安置,请问安置时,我能分到安置房不?还有就是安置房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为谢
我与1997年从涪陵焦石随家人迁到涪陵荔枝,当时自己修了房居住,现在已住了10多年,户口也与2003年迁来,现在房屋拆迁,我想问下,他们说要“土生土长”才与安置,现在跟他们交谈了,说我这种情况可以安置,就是跟“土生土长”的补偿不一样。居住10年不算“土生土长”,20年也不算。他们说如果我有小孩,他在这里出生,这里
我是某单位的职工家属,现在住在十多年前自建的房。现在单位要用地建商品房,叫我们拆房,我们是否可以向单位要住房安置?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