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位于市场的入口,当初规划的时候,后门是直接通市场,不被任何东西阻挡的,但是现在后面被市场承包商建墙做商铺阻拦,挡住了,失去了商业的价值,我用法律的手段让他们把墙拆除的胜算是多大?
我和老婆在2009年在老婆老家买了1套经济适用房是我和老婆共同出资的,岳母没出钱,但是以我岳母的名义买的. 可是我岳母现在又找到了1个老伴 但是还没结婚.买房子之前我就和岳母去公证过了,以后她人老逝世后房子将归我和我老婆共同拥有.谁都不能占有.而且如果房子要出售必须经过我们一起同意才可. 虽然是公证但是现在心理还是
想买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在办,但还没办下来,房屋也正结顶,还没交房,请问若请律师代写购房合同等,是否一定能规避风险,保障自己的利益。
本人2010年1月4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3800.转正4200. 都为到手工资。合同上盖公司业务章。 入职后一周内,老板又给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2300.转正2500. 合同上盖公司公章。 四金部分根据2500来缴纳。 转正后工资条显示 基本工资 2500 津贴 1700 实际支付 4200 养老金 -275 公积
2010年6月21号入职 到2010年12月4日 公司无故将我辞退. 其中没签订劳动法合同 没购买社保 辞退当天只赔偿半个月的赔偿金.
入职公司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 于2010年12月4日 无故将我辞退 其中没签订劳动法合同 没购买社保 辞退当日只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我已经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想明确知道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些规定?
如果在仲裁期间,发现被告单位贿赂仲裁单位,做为民众,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某人与某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要求仲裁;仲裁受理了。但在仲裁期间,被告单位请了仲裁相关人员去旅游,结果仲裁通知出来后,由于被告单位贿赂了,仲裁结果与实际的赔偿大相径庭。。可被告单位却还觉得赔偿金多了,要求撤销部分赔偿金;做为劳动人民,人单力薄,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作为一个政府官员,我们都希望,人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