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9年租赁一间店面,当时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协议,让我做3年,我们的房租是一年一年交的,可是刚做1年,房东就因为种种原因不想让我们做了,我们都已经重新装修了,生意上的路都已经花资金铺好了。如果只做一年我们都不会租这里的店面,更不可能去重新装修了。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和房东要求赔偿装修和其他
之前我向房东租了一年的店面,还没到期就说店面要卖掉,到期合同就不签了,但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要交房租,到期后我续租了一两个月后就不租了,另外的人临时接手拿去作了一两个月后也不作了,临时跑了,还欠了好些货款,他房东现在一直打电话给我要我交房租,不然就要告我上法庭,是否合理. 另外接手的人,是我不租了,他拿去的,本身我
我(称甲方)有连在一起的四间店面房出租给对方(称乙方)。原合同是订到2009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快到期时甲方提出订明年(也就是今年)的合同,乙方不愿意订。后经口头协议订立甲方店面仍出租给乙方,租金改为一季度收一次,全年分四次收(无证人无收款凭证)。到了今年6月底到7月底整整一个月甲方向乙方前后五次拿三季度
雷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 店面租期为3年,写明房租交付日期为5月18日。过了5月18日未付房租,房东有权终止协议吗?还有房东有在5月18日提醒或收取房租的义务吗?
你好,我于2010年8月1日用两万七千元从甲方得转让的店铺,同时为了扩大店面,又于2010年7月1日从店铺的同一个房东在该店铺的邻近租用房子一间打通扩大店面。在期间,我在两间房的租金(两间房两个合同每个合同都是一年,先交了半年租金)。转让费,还有房子装修费,进货费共计花了五万元。但遗憾的是店面没有营业执照。因为
你好。我跟房东签订2年店面合同,当时月租金是2200元。时间是2009.6-2011.6。合同规定第二年店租加150元。现在过了1年又2个月。但是2010年7、8月份本来要多交150元的店租房东仍然按原来的收。但是到这个月即2010年9月份房东突然提出以后要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收房租,理由是今年市场上的店租都大幅增长了,他也要上调。如果
我是2009年8月18日和房东签订门面租赁协议,期限3年,房租半年一交,全年租金1万9。到今年8月他要我涨我的租金,每年3万,我不同意,他就到法院以我不按时交房租为由,要解除门面租赁合同,现在我怎么办,我花了7万装修,该怎么处理
律师们好,我租了一个店面是开溜冰场的,合同为5年,房租为半年一交,上半年的交了,下半年的因为生意不好拖了2个月,现在我去交房东因为楼上改造为居民房,我因为有声音 ,所以一这个为借口 不要我的房租要赶我走,起诉我了,我能赢么
我是2009年4月1日,在咸阳北郊**建材市场租赁的店面,可房子自交工以来,屋顶一直存在漏雨现象,导致部分样品变型,无法展示。市场派了人维修了好多次,可每逢下雨还是在不停的漏雨,前两天下雨后,他们又派保安来修理,匆匆了事。昨天又下了雷阵雨,早上店面开门,又是漏雨。我想咨询下律师,我该怎么解决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