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企上班。请问我在明年1月17号能不能拿到公司的年终奖金和年终双薪。
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约,期间找到其他工作主动办理离职手续还能拿到赔偿吗
我是2007年7月进入公司,两年合同,今年5月底时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到期后不续约了,并赔偿两个月工资,然后在6月份,我已经找好了下一家单位,这时主动去办理离职手续的话还能拿到赔偿吗?
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约,期间找到其他工作主动办理离职手续还能拿到赔偿吗
如题,重点是公司已经书面通知不续约了,在最后一个月的期间内找到工作的,这时去办离职能不能拿到赔偿,昨天问了同样的问题,结果律师们的回答不一样,想得到一个权威点的答案,谢谢! 答案又不统一啊,我也不知道谁说的对啊,公司书面通知上还写着:请在合同到期前来公司办理交接及相关关系的转移手续。那我这个月去办理
今天提交劳动仲裁,公司之前发出通知合同期满前办理离职手续,我是否要办理?
我是2006年11月6日进入现在的公司上班,并签订07年11月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也就是07年11月,08年11月,09年11月分别续约3次,即在此期间每年跟公司签一次合同,9月底公司发出通知,说不再跟我续签合同,让我在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离职手续,过了两天,我向提交申请书,申请公司跟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前天给我答复说不再
离职手术许已经办理完要走人了,但公司当时不给结算工资和加班费,只给写出加班时间和上班天数,这样合理不
主动提出离职和自动离职有区别吗?我是口头通知公司的,9月1日口头通知,因为8月31日被软禁打过110,公司开始不同意我辞职,后来同意了,并有短信为证,是9月13日。但走的时候公司耍赖不给我综合保险的钱和当月工资,理由是口头通知不是书面的且不满30日,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写的是自动离职,听人说自动离职无法获得补偿金
员工未办理交接手续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该如何具体举证最有效?
本公司财务部一试用期员工不辞而别,未履行交接手续,使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并造成了若干损失。请问,我们在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中该如何具体举证才最为有效?
家里有事,请了两周假回去,由于家庭原因未能及时回公司销假,父母需要人照顾,于是决定留在家乡,另找工作。于是以书面的方式,邮件短信电话给人事部递交了辞职申请,交接工作也在请假前后基本交接完,但是公司迟迟不结算工资提成和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等。但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回去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样可以要回剩余工资
我在唐山一家网络公司上班,2010年8月2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11月12日公司给了我合同让我签,我没有签,因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工资与之前我应聘时他们承诺的工资不符,而且相差很多,所以不想签;现在我还在公司,我想领完我上月工资再走,公司一般每月25日发工资,这月推迟到了30日,所以一直没走。领完工资之后,我还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