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此情况下血战到底把一些人打成重伤,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吧?要怎样正当防卫?
我是一名补习中心的老师,三个月前我的一名学生(9岁),在放学后等待其家长前来接送的时候和同学玩耍,不小心摔破了半门牙(已经换牙了,没得再生了)。事后,我和校长都积极配合家长,带学生去看牙医。医生说要用半年的时间来确认牙根是否没事,之后要等到该学生18岁了才可以镶牙或套牙。昨天学生家长就要求我们学校一次
我是一中学美术教师,下午上课前,由于父亲心脏不好,经常处于心脏停博状态,也就是只有出气,而无法吸气,当时还没有上课,又没有人照顾父亲,我跟学校教务处主任打了电话,为了方便,就跟隔壁教室将要上课的体育老师打了电话,让他帮忙照看下班里,结果当节课两个学生在没有老师在教室的情况下,调皮,一个学生用工具刀误伤了另一个学生
我的女儿六岁了,刚上一年级,成绩好胆小,在2010年12月13日上午第四节数学课时,老师出的题在黑板上让同学们做,老师说:‘谁先做完就可以下课休息去吃饭’,还有十几分钟就要下课了。这时我的女儿做完了,开始有十几个学生先做完,跑去了二年级的讲台上去叫老师,(二年级和一年级的教室相邻,二年级老师正在跟学生讲试卷
一年前,一中学男老师与其初三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当时女生未满14岁,如果女生自愿,男老师是否犯罪? 如果当时女生已满14岁,是否又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