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认识4年了,她以做我女朋友,嫁给我为理由多次向我要钱,最多一次借了1万,她说要做服装批发生意,现在共借了15000多了,钱我是汇给她的,收款人是她本人,现在分手了,我们是正常关系,没有同居过,钱也不给了,电话说不认识我,奈款了,骗了我4年感情痛恨呀,还不给还钱,这属于诈骗吗?她发短信说钱会还给我的,手机号是用别人身份证办的,她老家是外地的,在西安做生意,现在找不到她人。现在只有汇款单和有关还款的短信能证明向法院起诉吗?或报警能要回我的辛苦钱吗?报警管吗?
她人找不到具体在那?大概我知道在那
给女友汇了15000元,她现在也不跟我联系了,也没有什么欠条,只有汇款单,汇款人是她本人名。不知怎么能要回我的钱?
公产房我奶奶的名字,奶奶父亲都已经去世,现在户口上只有我,家里没有一点争议,现在想把承租人名字改成我
律师你好,我在哈尔滨道外有一处公产房,承租人的名字是我奶奶,原来这个房子户口上有我奶,我爸,和我三个人。现在我奶奶和我爸都相继去世了。这个户口上只有我了。我想把房子的承租人改成我的名字。房管所的人告诉我要走置换,要收百分之八的手续费。理由是祖孙之间不能延续承租权。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另外,在03年
我现在把房子的产权写上我孩子的名字,我孩子现在只有7岁。以后如果孩子不要我住怎么办
我现在把房子的产权写上我孩子的名字,我孩子现在只有7岁。以后如果孩子不要我住怎么办?
我是2007年11月22进公司上班,到今年的12月1日,因为公司的原因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公司在谈年休假的时候这样告诉我:你从2010年11月22日到2011年11月21日这个年度未休的年假应该有10天,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10年12月1日,这个年度你的上班时间为8天,折算出你在这8天内应休的年休假为10/365*8=0.22天,请教这样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