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外资企业,是集团性质的企业,现在要解散我们这个分公司,公司方面明确给我们员工经济补偿,但是公司自成立之初就比较混乱,致使我们员工的保险欠缴,可公司现在只谈经济补偿,不谈保险欠缴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将公司的机器设备运往其它的分公司。我觉得这样对我们员工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我们又不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办是先申请仲裁呢,还是应该怎么办,请求帮助。谢谢!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我与甲今年一起注册了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甲与我股权均是50%,出于经营业务的方便,让甲方的母亲做法定代表人。甲的母亲做出纳,我们做财务,后甲将我的印鉴章拿去,私自银行提取现金8万余元,我们挂号信追问其缘由,无正面应答,还给我们发挂号信以其母亲法人代表的名义,要我们把企业账簿拿给他。之后
公司以放一个月假为由解散大家,我们都是为该公司服务了两三年以上的,刚进公司时我们有签合同,但此合同都是公司填好格式后我们按部就班的,就这合同签好后也是公司收上去后再没发到我们自己手上,请问我们现在能向公司提出些什么赔偿,怎么样个赔偿法
我们三人成立了一个公司,现在经营了8个月,现在是亏损,再做下去风险很大,我们有两个股东决定中止公司,另一个坚决不同意怎么半
我公司已解散人员安置完毕,无法清算,其原因是两个股东找不到了,而且有一个股东的股权又被法院冻结。现公
公司经占股权74%的股东同意解散,现已完成,公司人员安置完毕,但公司无法清算,其中有两个股东与公司失去联系,经多方寻找,一个在南京,一个在国外,在国内的收到公司股东通知,不与公司联系,之前的联系方式已变化。多次发函本人已签收。而且在国内的股东的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其余占74%的股东想对公司清算,但形不成股
在几年前,有四个人合伙开了一间公司,当时,四人一起出资购买了设备和一块四亩的土地(每人一亩),但是却没有明确分配各自的土地位置,如今因意见不合,希望拆伙或个人退出,想拿回自己的土地和设备,应该怎么做呢?望解答,谢谢! 是有限公司的,有四个股东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公司实习毕业直接签了合同,是2010年6月——2011年6月,可是公司由于经营问题,要解散了。公司并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说解散就解散了。公司应该对我们做怎样的赔偿?
我公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时股东出资总额1000万元,甲出资500万元,占表决权33.33%,乙出资250万元,占表决权33.33%,丙出资250万元,占表决权33.33%,也就是约定出资不一样,但是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利润分红和表决时,各方的权利都是33.33%。现在的问题是公司不准备继续经营下去,整体出售了,对如何退还股东
本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其他有2位股东。本人想退股或放弃法人职位,但其他的2为股东又不会经营本公司。我提出集体转让本公司他们又以价格不合理为由。同样的价格转给其他2股东,他们也不要。我一个人的股份又很难转让给其他人。我现在骑虎难下,又不能放手不管,会影响公司现有的业绩和形象。我该如何是好?请帮忙,谢谢。
我和同事从一家单位出来,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注册公司时各50%的股份,现在公司经营不错,她老公又到单位里来上班,现在技术都学会了,要跟我46分,我当然不同意,她说不同意就解散。现在公司的技术被她拉去了,她还让技术刻录我电脑的资料,这些都是没有防备的。现在公司要解散,我们给员工一定的赔偿,离公司注销还有一段
公司在大连,香港独资的。 2008年4月1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时间是2008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 至今本人依然在此单位工作,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但是未续签合同 现在公司即将解散(预计2011年1月),给按工作几年补偿几个月工资,无其他 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在2010年3月31日至2011年1月1日期间(即未续签合同却依然在此单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