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问题咨询,我有一张借条,内容是:今借到某某人民币27万1千元整,2009年2月30日还清(用于石场开发使用)。一审时我主张借条是被迫写的,要求撤销这张借条。法院的判决是我没有证据证明是被迫就驳回我的请求。我不服此判决,上诉至中院,要求撤销这张借条,法院的判决是“上诉人写借据当天虽未实际与被上诉人有付款行为,但从借据形成的过程看,系经双方对原有债务往来进行核对后出具,视为当事人对双方之前债权债务关系所作重新确认(上诉人是我)”。我不服判决申请再审,但高院说我没有新证据能证明所以驳回再审请求。请问我应该付这笔钱吗?
一个新加坡朋友4月份的时候跟我借了2万,借的时候说3天还,后来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也不肯给我补借据,我有电话录音能证明他亲口承认了,但是他现在还是不还钱,我有他的护照复印件,如果起诉我能要回我的钱吗?因为他是新加坡籍如果他不还钱跑了怎么办?我能申请限制他回国吗?如果起诉的话,我能胜诉的几率是多少要付多少
我有一个债务追讨问题,我是从事个体的,偶尔会有赊欠这种问题.之前我们是有生意来往的但是现在他没做了。我向他要钱,他说现在没钱给我打了欠条,欠条是这样打的.本人某某欠某人,[人民币一万余元]每月还1000元,直到还清为止。但是至今都没有还,打他电话也不是本人接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好呢?
因为我做生意需要 ,向朋友借到25万员, 现在生意失败,朋友又紧追要钱。我现在没办法还钱 , 不知道该怎么办 。能不能帮助我想个办法?
你好,我男朋友跟别人合伙做生意,由于资金周转不畅,我拿自己的钱应急,现在家里有事我要辞职回家,想拿到自己的哪些钱,对方却说把我的钱算给我男朋友投资到公司里,当时对方向我拿钱时我告诉他是我自己的钱,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我没有写借条,只是随便写了,乙方于X年X月X日从我手中拿现金X元,对方也有签字,有效吗?
老师你好,我男朋友跟别人合伙做生意,由于资金周转不畅,我拿自己的钱应急,现在家里有事我要辞职回家,想拿到自己的哪些钱,对方却说把我的钱算给我男朋友投资到公司里,当时对方向我拿钱时我告诉他是我自己的钱,要还我本人的,他现在不还了,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我没有写借条,只是随便写了,XX于X年X月X日从我手中拿现金X元,对方也有
1 借款是以汇款方式交由欠债人A 2 欠债人A心脏病猝死,名下有房产应该是其父母继承 3 有证人B但是证人B本身与欠债人也有债务纠葛(证人B为欠债人A前男友,在一起时曾出钱给欠债人A,也无书面证据) 此事比较复杂,我与B是朋友,B和A是恋人,09年中B提出想和我合伙开个小店由A管理,在外地的我就分两次汇款3W6至A的账
将家用轿车借给朋友使用,此人无驾照却骗我有驾照,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维修费用,只打了个欠条,经多次催讨无果,欠条暂未到期,欠条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可能不一致?如何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