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用网名在网上攻击我,我发现帖子立刻报了案,公安机关称这属于自诉案件,让我去法院立案,我去法院立案,法院说这属于民事案件,必须有原被告,自诉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没有给你造成轻伤什么的,说你还是到公安机关去,我又去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说他们不好立案,我现在是求告无门——
2008年5月至年底,有人不断在百度贴吧发帖,对我进行恶意侮辱诽谤人身攻击。我是否可以查出后是否可以此为证据对发贴人进行起诉,如果侮蔑诽谤事实成立,发贴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法院会支持这样的诉讼吗?发贴人不在同一地方怎么办?如柳州、桂林、南宁市三地都有, 虽然现在这些人没有发贴了,但过去发的贴仍然挂在网上
这人原是我公司的员工 因个人对管理不满离职 拿走出差公款 和工作的文件 私自在我公司的群里发布我 和朋友侮辱诽谤的语言 对我和朋友精神 工作 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只想用法律的武器让对方公开的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