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村民,我们一直在村办企业黎明村办企业多年,2010年8月我们所在的企业被征用征收用于洛阳一拖建厂,职工在企业被征用后未得到经济补偿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是否依法得到经济补偿这件事情适合哪种法律
破产下岗职工在场内种植青苗和建设房屋领导同意政府征用是否有补偿
破产下岗职工在下岗时领导同意在厂内空地以种植维持生计,现政府需征用此场地,所种植青苗和建设房屋政府是否有补偿
我们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被政府征用土地拆迁,拆迁的资金归谁所有,对下岗工人如何补偿,下岗工人没有医保和社保,向领导提出企业拆迁资金给与解决,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