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大学的大三学生,学校位于辽宁省市区,自从去年搬到现在的这个宿舍以来,宿舍温度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我们,宿舍内有个阳台,暖气就装在阳台玻璃下面,阳台与内间也没有装门,而且冬天里暖气温度仅仅是“不冰手”,尤其在今年冬天,每天早晨位于暖气正上方的窗户都是里外两层冰,我们平时在宿舍都是羽绒服,基本每人一个暖水袋,到了夜里上上下下多少层被子,还是很多同学感冒,而且好不了,向学校、维修部门申报了多少次,完全毫无反应,每年1200元的住宿费就换来我们这种待遇?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刚买了一套房子,我们是十一月份搬进去的,当时我问物业是不是不交暖气费就可以不用供暖了,物业也跟我们说是的,但是在今年2月16号,我们收到一个催款单,让我们交暖气费,但是我们一冬天都没用啊。 热电公司在我们没有交钱的情况下开动了阀门,但是我们家楼道的阀门一直没开,我们当时以为只要不交钱就不供暖,(后来
我刚买1二手房。前房主说前两年没有住人,取暖处于报停状态。我信以为真,交易前没有查询。我五一前入住后,交暖费时,被告知其欠两年暖费,如不补交,则今年不能供气。我与前房主交涉,其不合作,不补交。此问题不解决,我今年冬天则无暖气可用。问题该如何解决?请专家赐教。
我们家已经采用天然气供暖三年了,今年小区又要集中供暖了。现在供暖管道安装的差不多了,由于我们不打算集中供暖,就没有让他们预留管道,现在要求我们按比例交一定的安装费,我们没有要求安装,为什么要我们交这些费用?这是什么道理?想请教一下律师有没有这种规定?
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的话,那又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我于2009年结婚,在结婚三个月后妻子就离开了,从此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她跟我不是同一个省,离得太远,还未曾到过她家,她曾告诉过地址,在她离开后设法找过,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她已经离开一年多了,她走的时候已经怀有身孕。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
我楼上(二楼)由于洗衣机着火,烧坏暖气管道,把我们家里的屋顶墙面家具浸泡整整半天(由于事发当时家里没人),屋里面水深有10多CM,家里新装修的新房等待结婚用的,现在家人很着急,请问我应该怎么索赔?他们说我的电器没事可以不赔偿,这样合理吗?还有装修什么的应该怎么赔偿,有什么规定,请教!非常着急盼回复! 楼
我父母去世多年了,父亲生前是某单位员工,单位确定我父亲的工龄是建国后的 1950年,近期我找到了父亲的遗留物品,其中有他部队开的证明书,证明父亲是 在1948年参加解放军的,单位少算了两年。我听人说,建国前建国分别计算的工 龄,待遇差别是非常大的,我父亲应该可以享受离休干部待遇的。 象我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