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现在的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不支持赔偿受伤害人的伤残费用?
一个刚退伍的小伙,到父母处探亲,不想被当地的四个小混混残忍地砍伤成八级伤残。如果不是抢救及时,小伙早就没命了。通过多方抢救,得以生还。案件走到最后,几个犯人只是被判了较轻的刑期,法院却也不支持赔偿受伤害人的伤残费用?当时伤人者的家属曾告知:他们有某某县长做后台。所以我们怀疑存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司法不公
2014年6月5日晚23点左右,我驾驶小轿车追尾一辆购买6个月左右的迈锐宝新车,交警判定我全责,4S店对于受害方的车损定损在2W元,十天后,车修好了,受害方车主叫我赔偿车辆贬值费,请问这个合理吗?,法院会支持吗?
如河道采砂有没有省上审批省上发证,还是省上审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发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好,刑事判决书已下达一周,请问法院执行书什么时候会下达?法律有无规定?会不会无限期拖延?谢谢
晚上在家被撬锁;丢失价值两万多的物品;报警后来一个月左右小偷在别的地方作案被抓;并且前来指认现场;过去两个月了一直没有消息;每次去刑警队他们都是让我等;我想问问东西追不回来;会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