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了一套装修房,2012年年底通知交房,当时因为房子里多处问题,比如内墙裂缝,门是斜的等等,所以没有办理收房手续,之后也是在我们催促后物业帮我们才整改了部分,至今都未整改完成,今天去办理收房手续,物业要我们从2013年1月份开始缴纳物业费,这样合法吗?
我是回迁户,去年8月底已通知领钥匙,但我手头钱不足,我想明年领,那我领钥匙的时候我的物业费该从什么时候算起,是从去年8月底还是从明年我领钥匙的时候 就是说从我明年领钥匙的时候算起?
我买房的时候房产公司曾经承诺免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当时我没留心,没留下纸质材料,现在物业公司问我追讨07年10月至08年9月的物业费,我的房子是2006年9月买的现房,06年9月也交钥匙了,但购房发票、房产证、契证都是08年11月份才办好的,请问我这个物业费应从何时开始缴纳?
我于2013年11月8日在某小区买了一套现房,当日全部交清房款,但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到物业公司去接房拿钥匙,2014年4月我到物业公司接房拿钥匙时,物业公司要求我从2013年12月1日起交物业费,这样合理吗?
1、购房合同约定,物业费1元/月*㎡,开发商单方面通知7月1日起收取物业费。比照相关规定可知,7月1日房屋并未达到《物业费收取标准》中基础设施建设,业主是否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开发商态度蛮横拒不受理业主的诉求,业主该如何维权?谢谢
去年我买的房屋进行交房,但交房过程中开发商按先缴纳物业管理费再进行房屋现场交房,在进行现场实际看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一部分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但物业一直未通知我维修后的验收,今年6月物业通知我需缴纳本年度物业管理费,我想请问我的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因为本人一直未进行维修后确认合格。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