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结婚 ,在今年有娘家人出资赞助购买一套住房,老公一分钱都没有出,房产证是我自己名字,请问次方如何公证才能是我个人财产?
婚前男女共同付的首富,因为男方公积金还贷,所以房产份额男方65%,女方35%,那结婚后,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首付是他出,我想问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后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首付那部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牵涉离婚,财产分割时我是不是还要掏首付的一半给丈夫。?
我跟老公结婚5年。现在我们准备买房。但是全款支付,老公的父母给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我们给亲戚借的。房产证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父母的钱也是老公写了借条的。我想问。这种情况要是以后我们离婚。这个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如果在房产证发下来之后再加上我的名字,会有法律效用吗?
父母出资首付,按揭也由父母偿还,保留转款凭据,房产证为我个人名字登记,已与父母约定,首付款及所有按揭还款均为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与。婚后房产证若加配偶名字,如果离婚,配偶是否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婆婆出钱买了300万的房子,首付200万,贷款100万,但由于限购问题,房产证只能写我老公的问题,贷款需要出具我们俩的工资证明,听说婆婆要开什么母子证明,是不是等于离婚后房产跟我一点关系没有
我和老婆认识一年了,在领证前老婆家就要求在房子上面加上她的名字再结婚,因为这房子是父母付的首付,而且房贷也是父母在还,所以我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前几天我们去领了证,第二天老婆非要我去把房产证加上她名字,因为我的房子是按揭,现在没有办法加上她名字,所以她就拉着我去公证处做了财产公证,上面写明了这套房子份
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均为父母婚后购买,两处房产证上都只有父亲名字,父亲将其中一套房产过户给儿子,是通过房产中介办理的过户手续,缴清相关税费,有双方买卖合同,但实际上父亲是无偿赠予给儿子的,没有收取任何购房款,现房产证已办妥,请问,母亲或其他兄弟有权追回该房子吗?虽然房产过户手续已办妥,但并无交易事实
夫妻结婚15年了。丈夫无能力买房,现在妻子挣了钱,想全款买房,假如以后离婚,房子会不会被丈夫分挣财产?为保护利益,该如何做才好?
我与我老公在结婚前购买一套房子,当时没结婚证想贷款可以多贷一些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首付也是他付的,现在我俩结婚了,房子刚拿到手,但是房产证到12月份才能拿到。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能加么?如果不能加,怎么可以在婚姻加一分保障(离婚后房子有一半产权)?
房子在婚后购买,由公婆付了首付,剩余款项由男方日后贷款,还款。 男方婚后买房后写了协议,内容大概为,首付由男方父母出,剩余款项由男方贷款去还款,然后男女方签字按手印了。请问,日后离婚,有什么影响,这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