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男性,23周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城市户口)于2007年11月23日发生车祸,随后住院治疗,诊断为左尺挠骨骨折,2007年12月进行左尺挠骨内固定手术,经有关部门裁定对方为100%责任(系对方全责)2008年10月入院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现在做了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想问一下伤残赔偿金能拿到多少钱?大概可以得到多少精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一位女同志的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我上了保险,现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吗??“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是交警在调解时直接算还是要申请后才能算?另以前的鉴定费是300元,现涨到1200,请问是按300元算还是1200元算?车主负全责的。谢谢!
父亲被打后留下身体及精神方面的后遗症,请问能做出伤情及伤残鉴定吗?
父亲被踢打胸部,当时出现心痛、心颤、呼吸困难等现象,身体有几处淤青等轻微外伤。父亲一直体健,从未有过有关心脏一类的病史。经医院采取基本抢救措施后住院观察,因情况不稳定,乡镇医院医疗设备有限当天转院,住院10天后出院。出院回家静养期间,发现父亲在听到突发的声音或者音量较高都会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全身冷汗
原告在起诉前,委托律师所指定的鉴定机构,案件立案后,被告认为鉴定伤残等级过重,只是洗发水造成脱发,鉴定机构依据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标准,鉴定为八级,被告认为应该按照最高院发布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为九级,法院能否根据被告提供的法律认定伤残等级为九级。
我于2014年1月21日因交通事故伤及胫骨及盆骨骨折,胫骨外支架术于2014年1月25日做完,于3月1日出院在家由家人护理,胫骨外支架现在未拆除,盆骨是保守治疗,没有做手术,由于这一起事故伤及多位受害人,其它受害人已做了伤残鉴定,我到现在因为胫骨外支架现在还没有拆除,所以还没有做伤残鉴定,想请问我现在能否做伤残鉴定???谢谢!
交通事故,对方付主要责任,现在对方一乘车人受伤,伤残鉴定做出要求赔款伤残补助金68736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鉴定费600,还有医疗费用等共计98824.76元。双方都交有强险。
1年后还要进行拆钢板手术,现在能否做伤残鉴定?还是等拆除钢板后再做鉴定?请诸位老师指点
1年后还要进行拆钢板手术,现在能否做伤残鉴定?还是等拆除钢板后再做鉴定?请诸位老师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