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今年7月份被电动车撞伤的,当时劳动法规定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现在如果有了这个规定
让我很气愤的是当时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两万多元(不含营养费),当时爸爸是头后部出血,左脸颊粉碎性骨折。当时我和妈妈去爸爸的单位,预支了五千元作为治病的钱,他们公司给了。其实那之前爸爸已经有几个月的工资没有拿,后来,在爸爸回家修养期间,他们公司以不属于工伤事故为理由,把那个五千元直接在爸爸的工资里面给扣除了,现在爸爸也已经回那个单位上班了,我就是很气愤,公司没有一点点的人性化,我有办法为爸爸讨回点公道吗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到现在一年半,提起损害赔偿的时效已过,但是当事人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这
当事人现在五十五岁,孩子都在18周岁以上,父母还健在。他现在是卧病在床,不能劳动。 希望有详细的答案,最好能有律师提供
我是08年3月份和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规定违约的话就要缴纳3000的违约金,请问按照现在的劳动法我现
我是08年3月份和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规定违约的话就要缴纳3000的违约金,请问按照现在的劳动法我现在违约是不是要缴纳违约金呢
我买的是一辆女装电动车,像女装摩托车的款式,我老公的弟弟骑出去去看病,结果因为无驾驶证而被交警扣留。我想请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如果是属于哪方面的,需要驾驶证吗?
我是2006年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单位没给报工伤,如今留下后遗症,现在可否再要求单位认定工伤
我是2006年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单位没给报工伤,如今留下后遗症,现在可否再要求单位认定工伤?
我父亲16号去工地做工,到工地后 ,老板让我父亲去另一工地干活,途中他骑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请问这是否算是工伤?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路口发生事故,机动车超速,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驾驶员受伤入院,非机动车基本报废,请问如何划分责任才合理?该如何赔偿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