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者,治疗后经合法的鉴定机构鉴定为10级伤残。之后我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本以为案件简单我没有请律师。开庭之日法官说对方提出要求重新鉴定,我说具我所知提出重新鉴定需要在举证期限提出啊??法官说对方已经提出了,并给我看了申请书。我又问法官:那对方提出了法院怎么没有告知我
(男生已经有老婆,女生也知道)女孩跑到男生宿舍去玩,她们是在谈朋友,男生想和女生发生关系,女生反抗,男生最终放弃,就是抱了一下,被女方告了,现在已被拘留,请问现在该怎么办,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保释
有什么案件是不能给被告知道的?在没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定罪可不可行?
有什么案件是不能给被告知道的?如果本人不受权任何人的情况下代表自己出庭那算不算合法,如果我的家人私自代表我受权他人搞行不行?但现在家里的人不跟我说真话。说我没给告,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家人能不能代表我?其实我是不知道是什么案件。我现在是很想知道,本人没结婚的。对法律也不很清楚,所以也不知道是什么案件
男方38(已婚)与一女子(30岁),要求补偿,男拒付。被告其强奸
男方38岁与一女子(30岁)搞婚外恋交往两月有余后 男方提出分手后,女方要求赔偿男方拒付,却被女方告其当初是强奸她。男方已经被110带走,男方该怎么办 当初也算是你情我愿的,并不是强奸。现在是要补偿被拒绝后报的110。可是现在女方一口咬定当初就是强奸她的。男方已经被110带走已有5个小时了,会拘留他吗?还是别的什么
我这样做如果被告强奸可能成立吗,如果成立与不成立的情况下,他朋友的行为是不是都已违法,
两年前在一个厂里认识一个女的,当时有女朋友了,她也知道,秘密交往一段时间后,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半推半就的情况下,之后又发生了几次,绝对不是强制性的,后来我辞职了,也默默的跟她断了关系,直到今年今年底,她在我空间留言说她跟我的事给别人知道了,说我那种行为是强奸,她所谓的朋友也在我空间发留言说她后来怀了小孩打掉了,
男子在不知道女子有家庭的情况下与该女子发生关系,男子被告强奸是否成立?
男的不知道女的是已婚的(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后来女方老公知道事情后,想要自己的老婆上诉与之外遇的这男的,告其强奸,理由是违背妇女意愿,请问能成立吗?
满十八周岁男生与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女生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
满十八周岁男生与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女生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如果使其怀孕,女方家长要告男方强奸,之后女生也说自己是被迫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会不会被判强奸罪,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而且女方需要有什么证据才能告男方强奸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