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已经电话通知了被告,但被告以在外地出差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为理由,拒不到庭,这事已经放了好长时间了,我很着急,我该怎么尽快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的女儿今年已经10岁半了,他愿意和我一起生活,从4年前我们离婚后,虽然孩子判给了被告,但孩子一直和我生活再一起,在此期间被告没想我支付
我今年24岁 想参加社会招收的 铺警工作 但是他们只面对零就业 家庭 提供工作我父母离婚了 我爸有工作 我妈下刚买断了~ 我想由我妈抚养我 为借口 参加工作但是街道的态度 十分恶劣 (我估计由于我没拖熟人或者没给送礼)而且我们出示了 户口本 离婚证 她还让我拿 出东西证明我的抚养权~ 我想问 1 对于态度恶劣的街道接待人员
女方本身有抚养能力,但却因男方比自己收入稍高借以追加抚养费的要求正当吗?
我和女方离婚时子女各判一人,互不支付抚养费,我在乡政府工作,月工资1300左右,女方有能力工作(在本地打工也可拿到1000元左右的工资),但其大部分时间故意赋闲在家,现在判其抚养的女儿生病了,她借以自己收入低为由,要求我来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和医药费,法院会支持她吗?
赵律师,您好!我有个妹妹今年二十一岁,从小跟着我奶奶在农村长大的,因为贪玩在十七的岁时候就到广州打工,她结识了陕西汉中的一名男子并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与他去了他家,之后一年多没有音讯。再回来的时候抱着了一个十个月大的男婴,是她与那男子生的,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她是偷跑出来的,据她描述,这孩子的奶奶他
我在公司工作半年,老板始终不签合同,我要讨要倍被工资。我上诉后,还未开庭时,老板要求私了,我想要让他立字据,说这钱是未签合同的赔偿金,要他签字并盖章。请问这个字条有法律效力吗?还需要其他别的证据证人吗?我就怕老板要求私了后再反咬我说我敲诈。
男女双方离婚但是男方不愿付给女方抚养费,而且有意识低报自己收入。
双方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已经六岁了男方从未付给女方抚养费,而且男方故意低报自己的收入,意图拒付抚养费。为此女方很是苦恼,请律师帮忙给个主意。
女方是福建人,男方是江苏人。结婚一年并有一个9个月大的孩子,现在夫妻双方准备离婚,但是双方都在争小孩的抚养权。小孩的户口落在江苏。那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