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台资企业的发电厂工作,我们已经按照公司规定的倒班制度上班了,可是一个月辛辛苦苦倒班,到最后还欠公司好几个班,每个月都要补班;本来电厂倒班就非常辛苦,生物钟混乱,对身体很不好,这样按规定倒班之后却还要补班,真的是…… 我想问一下,国家劳动部或是电力部及电网对我们电厂运行人员的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什么?有没有区别于其他周一至周五工作周末休息的行业的工作时间规定?还有就是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有探亲假?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现在所在企业,就是利用我们周末休息时间外出发传单宣传公司。去了没任何奖励,没去还要罚款50圆。这样合不合理?
我是一名公交保修工,单位让我连上24小时再休48小时,如此循环,没有节假日,这样如果每月按30天,工作日为22天,每天工作8小时算,上正常班的每月工作为176小时,我每月工作240小时,每月将超时工作64小时,这些时间应不应该算加班?如何算工资呢?
我每天的工作 单位规定有固定频次 但就是固定工作整个上午后还得占用午休时间 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整个上午及午休时间 正常工作日午休时间的占用领导解释为无偿 休息日采取补休 但补休时间必须是周一至周五 我想咨询一下休息日和平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是一对一补的吗 另法定假日单位给加班费 但占用的午休时间该如何补偿
我是物流公司门禁的员工,执行的是两班倒工作制度,即白班夜班休息一天,白班11个小时,夜班13个小时,每月给我们5天的假期,中午没有任何休息时间,20分钟以内的吃饭时间后就要上岗,单位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只有夜班费没晚10元。单位的做法合法嘛?
在工作时间食指第一节被机器削走属于几级伤残,我们关于工伤的事情该怎样和单位谈
我姐夫在单位上班时间帮助同事修理机器,修理完之后他在擦机器,同事没看见把机器打开了,削掉了他的右手第一节食指,现在医院要求出院了,我们该和他的单位关于工伤问题怎么谈?右手食指第一节被削走属于几级伤残?我姐夫在他们单位工作时间未满一年,他们单位是私人小型企业。麻烦您帮我参谋一下,谢谢。
我亲戚是公务员,早上大概6点40份到单位换衣服后到附近的健身馆锻炼,7点突发心梗死亡,请问他的死亡时间是否算工作时间。
原劳动合同中第四条 甲乙方同意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办公室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含一小时午餐时间) 一直以来,我们的上班时间都是,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休息星期六和星期天。现在公司
据说现在开办火力发电厂 并入国家电网 需要相关的上网电量指标 而且需要向电力部门申请 也很难申请到 这个具体是什么意思?还有一些老旧的发电厂拥有所谓的上网电量指标 而且 这个指标可以获利 可以买卖 。那些老旧电厂不做了 对这些指标能进行交易 是真的吗? 如果是 具体又是什么呢?
你们好 我是一位酒店跑菜员工。 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1点,下午4点-8点。近日酒店以吃饭时间不算工作时间为由,上午下班时间为1点半,晚上下班时间为8点半,酒店同事都很气愤,但不知道酒店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不知道能否保护我们的利益。希望法律专家能帮助我们解释一下,非常感谢! 还有我们酒店加班时不算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