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陆川的陆清联营车队当乘务员,于10月10号向管理我们的人提出辞职,10月26号那天因为有急事,找人顶了半天班,就旷工了半天,期间我向帮我顶班的人说我不去上班了,要就招人顶我班,后来我打有管理人员的电话,她没有接,当晚也没有打电话告诉我第二天上班的时间,第三天也没有,我29,30,31号是我的休息时间,11月
请问《公司法》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中的经理和副经理是指哪些人?是不是包含公司内部定的如技术经理、部门经理等?同样,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人员是不是可以指任何人? 请问有无法律明文依据?
请问: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定需要职业经理人担任呢?
请问: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定需要职业经理人担任呢? 谢谢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劳动合同规定,高层管理人员离职,需提前6个月通知,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如何才能避免高层离职通知期太短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您好,我想知道我们是一家国企电厂,是否是《公司法》所界定的公司,厂长是否是其界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我们是一家国企电厂,厂长要判刑,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使用于《公司法》,按照《公司法》解除厂长职务,谢谢。
律师你好,我1厂家到今年4年了,我是厂里管理人员,还带做事,在厂里因工人不伏管
律师你好,我1厂家到今年4年了,我是厂里管理人员,还带做事,在厂里因工人不伏管,因我和工人发生口角矛盾,老板以此理由将我开除,我每年都有年底金的,可他现不给我了,说我没做到年到,于11月4号我没做了,老板只给工资,不给年底金,我该怎么办,今年年底金是1万元的请各位律师能帮助我,谢谢
您好!我是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公司的员工,10月27日申请离职
您好!我是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公司的员工,10月27日申请离职,10月28日人事通知办理交接工作离职。当时交接完毕后,接工作的人去现场检查,故承诺将表格带走后签字,并许诺有问题及时联系。可当11月5日发放工资时,发现公司未发放,告知我说没见到离职表,可是和接工作的人,财务发工资的同事核实,说是人事有意拖延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