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常州市城东工业区租了一家企业的门面房(事后知道是由围墙破墙开门改造的)经营副食品店,签好协议并交付了房租,经装修后准备开业的时候,工业园区管理处要求房东整改,要求房东把门封掉,不准我开店,现在我已按他们的要求搬离了该店,房东也将房租退还给我,但是我装修的费用和损失无处可要(合计4万余元),跟房东
女方在婚姻前说自己是处女,没有跟其他人发生过性关系,男方信以为真,彩礼3万,婚礼8万把女方娶回了家。 婚后女方怀孕一直流产,医院认定是因以前人流做的次所太多,子宫壁薄难以怀孕! 女方也承认以前跟多人发生过性关系,对男方进行了欺骗,现在男方强烈要求离婚!(结婚一年之内发生的事情) 我想问下:1,男方可以
如果是因为律师把起诉对象搞错了,而导致原告损失,请问该怎么去
如果是因为律师把起诉对象搞错了,而导致原告损失,请问该怎么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