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结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婚房,我俩共同支付首付(其中我公婆也出了几万块钱),然后共同出资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等,婚后共同还贷(包括部分提前还款),现在还有少部分贷款未还清。我们结婚4年多了,我一直有个心结就是房子的名字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也是以老公的名义贷款。而且我咨询过只有贷款全部还清以后才可以把房产证改成夫妻双方的名字。 假如我俩将来离婚的话,那房子是不是就不能证明有我的一部分呢?我想能不能我和我老公写一份协议来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呢?如果可以的话,协议应该怎样写呢?或者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保护我的权益吗?
婚前我购买了房产,一次付清,婚后我把这处房产卖掉,我想请问一下以下几种情况: 1、我用卖掉的钱购买另外一处房产,卖掉的钱够全额付清这套房产,这处房产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如果我再把第二套房产卖掉,那利润也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2、我用卖掉婚前房产的钱来购买另一处房产,但是不能全额支付的,然后用这套房产的
我和我丈夫是2008年结的婚(2009年领取的结婚证,只举行了结婚仪式),2007年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定下了楼房,我们结婚后,楼房也交了工,后来我们每月都会还房贷,2009年男方父母、男方、女方共同筹资装修楼房。我想问的问题是:1、2008年我们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我付的那部分房贷,法律上是否认可;2、在我们没有结婚举行
一套现在价值35万元的房子,还欠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请问:1、法院一般会对这套房子进行怎样分割呢?(具体有哪几种分法啊?麻烦各位律师们帮我讲具体一点好吗?谢谢!) 2、是不是要先拿买方的首付款先去还清了银行贷款,把房产证赎出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3、可以要求先卖掉房子,然后夫妻双方再平分钱吗?
我们是2006年办理结婚登记的,2009年买的房子,但购房时是男方独自去办理相关手续的,女方只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时才去签过一次名,而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面还写着“单独所有”四个字。另外,首付和房货也一直是男方一个人在支付。请问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各位律师们,大家好!我现在有问题想咨询各位,烦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我们是2006年办理结婚登记的,2009年买的房子,但购房时是男方独自去办理相关手续的,女方只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时才去签过一次名,而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面还写着“单独所有”四个字。另外,首付和房货也一直是男方一个人在支
一套现在价值35万元的房子,还欠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请问:1、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会对这套房子怎么进行分割呢?(具体怎么个分法?)2、是不是要先拿买方的首付去还清银行贷款,先把房产证赎出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啊?3、可以要求先卖掉房子,然后夫妻双方再平分钱吗?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婆是农村户口,所以不能迁到农村。但是现在老婆居住地开始拆迁安置,请问安置时,我能分到安置房不?还有就是安置房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为谢
我想问个问题,关于离婚后发现之前有夫妻共同财产和不动产被侵占的问题
离婚时,由于没有找到房本,所以没有对房产进行处分,当时只指定了男方和女儿有居住权,,现在由于拆迁,男方不知道在哪里找出了房本,单独将房本上的名字修改成了男方一人的名字,并独自去拆迁处,分房子,请问,现在女方得知此问题,由于女方和女儿现在都租房子住,情况艰难,问是否可以为女儿要回一半房产,或者把房产证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对女方不忠,发生婚外情并与人同居,女方为了保护孩子和自己的权益,将公房(无产权)的房产证更名为儿子的名字,当时男方知道此事情,并且男方知道此事的时间距今已超过十年,已过民事诉讼时效。 想请问您此房产离婚时是否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是否已丧失追回房产的使用权利,即产权是否已归儿子
律师们,你们好! 我想起诉离婚,关于共同财产方面有些不清楚,请教各位律师。我和他自结婚以来,就是各用各的钱,他是个非常小气的人,可以说是专在钱里面的人,可以用要钱不要脸来形容。宝宝刚出生简直就把宝宝当成摇钱树,总想着这个那个送礼…… 结婚后,几乎没有用过他的钱,只是刚开始给我买了几件衣服,有时吵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