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徐汇区居民公用通道被他人占用擅自安装防盗门。违法物权法。经居委会、地区物业多次调解无效,影响我正常生活。恳请相关法律部门帮我解决问题。
我家和对门共用一个L型的楼道,我家在拐弯处,大门贴着楼道的墙,对门在L型的尽头。本来两家大门相聚3米远,中间还有一个共用的触摸式登,方便进出。昨天对门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安装了一道防盗门,把三分之二的楼道划为他家自留地,我家和他家的大门只有一米的距离。而且那个照明灯也被圈在里边,最重要的是两个门相距
您好,想咨询下,我家住的商品房一共六层楼,我家住五楼,六楼的两户是亲戚关系,所以在五楼到六楼的公共楼梯上的第四格位置私自安装了防盗门。这是消防的公共通道,万一有个火灾什么的,怎能安全逃生,跟他们商量把它拆除,却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请问这样的案件能胜诉吗?
邻居安装新防盗门遮住我们家的防盗边框,使我家开关门受限,应该怎么办?
新搬来的邻居在换防盗门时,其门框边不在预留的门洞中,而是宽出门边约7-8厘米,这 7-8厘米是两家的间隙地带,都被侵占,而门又是浮雕型的,高出墙面3-4厘米,因其宽度 伸到我的门边,高度又遮住我的门框,使我们开门时受限,有几次挤到手指,别的邻居都 指其不对,破坏了安装防盗门的基本规则,找他交涉,他态度
我房屋的西边相距 1.7 米(我房产证上显示的)处本来是间幼儿园,后来村委将幼儿园租给现在的租户,租户将幼儿园拆后建成现在的房屋,已经好几年了,但最近,就在7月2号,该租户在无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在两屋之间隙通道上的公用地方装闸门、内部加盖上盖、建厕所(粪便是直接排在水沟上)、围墙、铁门(是借用我墙做力的)
开发商占用小区人行道兼消防车出入通道并未经批准擅自拓宽路面、增大交叉口供工程车通行,一妇女骑电动自行车路过此交叉口时被该道驶出的工程车当场压死,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责已被逮捕。请问此事故开发商有责任吗?有的话该负何责任?
开发商占用小区人行道兼消防车出入通道并未经批准擅自拓宽路面、增大交叉口供工程车通行,一妇女骑电动自行车路过此交叉口时被该道驶出的工程车当场压死,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责已被逮捕。请问此事故开发商有责任吗?有的话该负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