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问题? 其中(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这个不特定对象 请问如果是银行客户的不特定存款人,算是不特定对象吗?
事情是:某人在银行当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向银行存款的不特定客户进行集资,然后给别人炒金,现在他所谓亏损,但是实际分文未还。 请问这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
实际操作是被害人都将钱转到他的卡里了。到期后问他要他说亏损等各种理由搪塞。要交易记录也没有,问金钱走向也搪塞,要东西时经常放鸽子骗人,我母亲为此受了不少罪哦~~ 后来我叫她去报案让警察去调查,结果她过了段时间后告诉我说公安说他们开了个会说不给立案,不属于 “不特定人群”。说他又没有去马路上宣传,没发传单印广告……
可是他是向银行客户的随机人选,去推销的啊。受害人什么职务都有我母亲是退休教师,还有工人和农民等。
现在距离到期几个月到半年了了,公安说他们会帮着调取他的交易记录,可是距离报案也有一个月了,去问他们调取的如何他们一直都说没有回来……
我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好像有三条,他金钱吸了两三百万超过了好多了。
想问下。公安机关可以以不属于“不特定人群”为理由而不立案吗?
还是他应当按照立案标准立案,而在审理中让法院来认定随机的存款人是否属于“不特定人群”呢?还是我没理解上面的立案标准啊……
按照《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个受害人群 是银行客户,一来不是银行单位内人员,二来和他非亲非故。公安这么认定合理吗?
我是受害者我想知道丹东市众翔经贸有限公司杨丽华李军等人被抓后 我们这些人被骗的钱什么时候返
结婚后将一些积蓄和后续的收入,陆续分多次交给一个亲戚(金融行业的)打理,亲戚说是有好的理财机会就放出去,没有就先帮存着。一段时间之后说放给一个金店了1.5分的利息。 陆续2年多的时间,一共有20多万,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借据,但都是通过网上转账的,今年年初这个亲戚突然告知这个金店出事了,然后给了我3张不同额
我朋友在某公司工作,平时干些零活,负责发放民工工资、占村民耕地款发放及日常生活开销,所有款都由老板给他(款的来源他不知情), 老板名下一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拘留,我朋友不在合作社工作,没有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朋友也被公安机关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拘留,我朋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签合同是李先生,,收款人是冯先生,到法院起诉时应该起诉谁?求帮助.
冯先生与李先生合伙开店,经营黄金生意,而且还进行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客户张先生与李先生签订合同投资,冯先生是收款人,后来金店关门不干了,客户张先生去法院起诉要回存款,是起诉收款人冯先生呢,还是起诉签合同的李先生呢
我经营了一家实体企业,2011始流动资金跟不上,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高息款,目前以无力偿还了,想请问触犯了刑法吗?
老板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所吸收的公众存款是否应返还给公众?
老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吸收的都是普通老板姓的钱,而且数额还不小,请问,是不是其吸收的老百姓的存款应该归还受害的老百姓啊。
我朋友在公司开车。给朋友说过公司可以放钱,朋友也问过。然后朋友把钱放到了公司。分别是4个朋友放了600多万。都是他们自己和老板签的字。然后。老板就给我朋友利息提成的单子。可是,我朋友没有拿到好处。老板就跑了。现在抓住了,我的朋友也被立案说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在被羁押。。这样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罪大
债务人被公安抓获,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没有起诉,公告。我是受害人,被欠款500多万。现在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名下还有7.8亿的资产,请问我的欠款能否全额要回,受不受公安机关影响?时间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