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商场是由两幢大楼连接在一起的,现在业主方想在两幢大楼的连接处再租给别人开设下午茶,请问这样在消防角度上来讲是合法的吗?或者说因为在公共区域,是否需要经过其他租户的同意?谢谢!
梁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年在开发商那个租了一个791平商服,签了定金合同,商铺还没下来。商铺共三层,我在第二层,双向消防通道,正街消防通道归三楼装修,后面是我的。和开发商签合同时说可以互相走,但现在三楼不让我走人,这样对我客源有影响。三楼说只有消防检查时可以走。我想问问是否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新购的住房有一条消防通道,是连接两个单元的外部通道,正好经过我家的卫生间、厨房和北卧。处于安全考虑我并不希望通道的门上锁,可是有一点担心如果平时不发生火情的时候经常有人走动,会干扰家庭的正常生活,同时也有一些安全隐患。请问如果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店里因为装修,临时占用了消防通道,被叫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然后过了几天就接到了罚单,最开始讲的是2W 后来变成了8千,他们的理由就是装修没有提前申请消防。请问派出所是否有资格开出罚单或者是这么高金额的罚单(之前有警察来过,转了几圈,给我说了说,当时我说的是装修,他就走了 )过了几天就把我带过去录笔录了。
个人以卫生、安全为由,占用公共消防通道,是否违法?如是,违反什么法律?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我们所住的大楼是单位福利房,22年楼龄,一向和睦相处。本月中,5楼一住户,以个人门口是卫生死角和不安全为由,在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用砖头把通道的一部分砌起来,据为自家所有。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占用公共消防通道,是否违法?如是,违反什么法律?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因为我们的大楼没有业主委员会,面对这
开发商占消防通道建楼,城建局只是罚了款,我们小区住户去找城建
开发商占消防通道建楼,城建局只是罚了款,我们小区住户去找城建局还顶用吗?只罚款合理吗?
所住小区高层消防通道被占用,向物业反映多次,物业以管不了为由拒绝管,小区居民拒交物业费。但物业却说不交付物业费就不提供物业服务。这种情况小区居民该如何处理
我家是坐西朝东的二层临街房,在我家西南45度角处预盖4层住宅楼(高12米左右),应留多少米消防通道,如防止遮阴应留多少米
现租用了一三层商业楼,有一上二楼的过道,也是消防通道,而紧挨消防通道旁边是另一家门面,作为租用方,是否有权利在通道两边都封墙,但只是作为专门的上二楼的通道,不作他用。(另一门面的房东现在不允许封墙,他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