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闻:“四川南溪县男子在家中下载观看淫秽物品被处罚3000元。根据1997年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只是查阅也犯法。 ” 但是新的《治安管理法》不是说查阅不犯法吗?平且新法大于旧法,而且《治安管理法》不是比《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大吗? 要是按《治安管理法》得规定查阅不犯法,传播才算。但是问题重点来了。我和很多男同胞们下载都是通过BT 的P2P的方式下载的,找警察的说法意思是P2P下载也在上传的过程也算是传播啦?????
根据2010年2月出台“两高关于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淫秽信息适用法律解释”来看, 1、就个人家庭电脑下载色情电影供夫妻观看,其行为是构成犯罪、还是属于违法或者属于道德范畴? 若以上情况不构成犯罪或者违法,那么下面两种情况又分别是什么性质? 1、采用BT方式下载(即下载同时上传数据)是否构成什么罪? 2、采用迅雷等
去人家家里拿电脑。 现在人家家人想拿回电脑。 我只是帮忙出售而已。 他还要报警抓我。 我该怎么办? 帮人出售电脑,但现在他的家人现在想追回电脑。如果报警。有我什么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