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子由西向北左转弯后因避让非机动车道上的行人把车刹住了,前半个车身已经在非机动车道上,接着就被由东向西的直行车(实习车)撞了右后尾,交警说我没让直行车负全责,事故认定书上也签了字,但后来我觉得对方在观察判断上肯定是有问题的,应该也是有责任的,我现在还能申请复核吗?
当事人情况,甲方骑两轮摩托车撞到蹲在路上修摩托车的乙方,乙方送往医院救治无效身亡。乙方所驾驶的摩托车属无牌无证的报废车辆。可是在事故认定书上只是说明乙方违反行人不得在路上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甲方负主要责任,违反了未买强制保险以及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交通事故,行人为聋哑智障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事故地点已过人行横道12米,交警以我经人行横道未减速,发现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由,定我车承担主要责任。理由充分不?我要申请复核,需要什么证据?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发生相撞后,机动车的刹车痕迹50米,再撞到马路中心花坛后机动车2前轮爆胎,处理交警在没有对肇事者进行,1,酒精测试,2,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3;车速报告,对本案应该采取的现场调查取证、技术检验鉴定工作即放人和放车,最后作出让无辜的受害老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
事实与理由:2010年11月20日申请人驾驶的闽0780471号拖拉机与姚锡林驾驶的赣E0700DF从建阳往武夷山方向行驶,途经肇事地段(将口镇政府门前交叉路口),申请人驾驶的拖拉机掉头转至中线偏右点,姚锡林快速超速超车,致两车相刮,造成乘其摩托车的另一人(李朋隆)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申请
我老公开摩托车被小车撞到对方是醉酒驶车转弯时没打转向灯三个月后交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可一个星期后要我们拿过去改责任重新定请问交警可以改吗?我不同意可不可以改
我去年开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可是对方不肯到交警队处理,也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交警说:“对方不签字,我即使开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废纸一张,去理赔没有用的。”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写明了对方全责,但是摩托司机借故溜走了,也没有签字。 我想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