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在2004年12月份结婚的,父母在2004年7月份给买的新房,写的是父亲的名字,2010年父亲背着家里人在外边举债做生意,后失败欠债,请问我和妻子居住的这套房子会被抵债吗?
您好! 向您咨询如下问题:请在您空闲时帮忙回复一下!不胜感激! 我表弟09年4月份结婚,当时女方要了10万的财礼(北方的习俗)。现在这笔钱中的6万被女方的父母给花了。因为这笔钱的问题,我表弟就让她妻子回娘家讨要,最终女方听信其父母的话,钱不给,并且要和我表弟离婚。现在是人财两空。当时是结婚过礼过给女方10万
我家在丰台有几间平房等待拆迁,因我已经结婚,为了,给我分户口母亲把他自己的房子写了一个协议给我,送到派出所去,为了分户口,(房子是姥姥留下来的,也没有房产正)就是一个协议,到现在也没有办理过户等手续。请问, 这个协议生效吗,如果我父母想收回可以撤消哪个协议吗?还是根本哪个协议就没有法律意义!
父母的房屋拆迁安置费给谁是不是就该由谁一人来承担父母的抚养问题?
我有两个弟、四个姐妹,兄弟姐妹七人,父亲是退休工人,由最小的弟顶职,但后来下岗了,母亲是和我是一集体社员,现在我和母亲的住房面临拆迁,得到补偿款50000元(母亲占21000,我的占29000)、和一块地,我父母的意思是将这部分拆迁款给我们做房子,当然做完后,父母跟我生活,这我同意。但是,几个兄弟姐妹说我一人得了
父母为我哥哥买房子,哥哥女朋友说能公积金贷款减轻家庭压力,要求房产证上写我哥哥和她的名字!于是房产证上所有人为俩人名!但房产证办出后她说婚前没有义务,不履行诺言贷款!所以买房钱为我父母一人承担! 现由于某种原因,未办结婚证分手~现女方要一半房产,求专业人士指导……
请问一下:我家里有房子一套。是我妈妈继承我外婆的。后因城市规划而重建。在我和妹妹都成家后。我只有一个妹妹。妹妹后提出当时修房子时她拿了一部分的钱,我如果不给她一笔钱,她就要分房子。后经全家商议,商定由我出资25000元钱买下房子,并且承担父母的一切费用。当时便由我妈妈出面找人借了25000元,交给了我的妹妹。
问 题: 去年父母离婚,要求今年6月15号前把房屋出售两人平分,父亲不想卖房,说房子要给儿女住,我家有3姐弟,把中间一个妹妹判给了母亲,但、妹妹不随她去,那 母亲有抚养儿女的义务吗,可以要求母亲的一半房不卖给儿女住吗?
我姐妹五个,没有兄弟,母亲先逝,父亲由大家协商在老三家扶养,由大家每年出生活费(其中父亲有房一间半)现在开发给楼,在父亲去逝前大家写协议书由老三扶养房子归老三所有,后来又有单位补发工资,父亲去逝的远丧葬费由大家拿的钱,我想咨询我们大家是否能得到部分财产和工资,工资是父亲去逝后补发的。
房屋动迁了,我家地段位于吉林市中心,买新楼平均5500平,在附近买二手也要4000以上,现在这里要修建吉林到珲春的高速铁路因此动迁,政府给的条件是可以回迁,我家扩大面积费要5万,但是我没有,也可以给我钱,每平方给我3800,可是我拿3800元在附近买不到任何房屋,我又不想搬到别处,怎么办,是不给3800太不合理了!
儿子城市户口,但父母户口在老家,将父母在农村的草棚房改建成楼房,将来父母百年后,儿子或孙子等是否有房屋继承权和处理权,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其后人拥有永久的翻修和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