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横穿没有红绿灯的公路,走到一半因车辆多停下,等车一过,我起步准备穿过马路,速度很慢,可因刚才那辆车挡住视线没看到马路一侧顺行过来一辆急速行驶的电动车,她也没看到我,她的车脚踏擦到我的前轮里,被刮倒了,我的车没倒,她的牙摔掉了,车上还有个小孩,没事,只破了点皮,我们没报警,直接去医院,给小孩
在南湖路上.我与那辆车是同向行驶.她们车上上共三人.我自己的电动车在她车前方.不知怎么撞上来的.我搭载的一人.撞上之后我的车在她车的保险杠下方.撞到后.未报警之前.车上另两人叫车主把车子停边上.我有说过不要动现场.她们后来把我的电动车也停边上.她们理由为不想妨碍交通.我的车为五日前购买.全新.价值¥3680 三千六百八
电动车打算横穿马路,已打转向灯,准备到街对面,摩托车直行但无驾驶证,摩托车追尾相撞电动车。请问责任如
电动车打算横穿马路,已打转向灯,准备到街对面,摩托车直行但无驾驶证,摩托车追尾相撞电动车。请问责任如何认定??
我骑电动车贴近黄线时,后面一辆电动车和我追尾。(已报警)后面的电动车让我承担所有费用。(后电动车撞我电动车后坚持住院,在医院检查没什么大碍。)请问这合理吗?
你好!今天中午,我从路边停车位没有速度的调头,起动前看后视镜没车,然后车调到机动车道时,一辆电动车速度很快的撞到我的驾驶室的车门上。撞了一个洞,交警处理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但是电动车不同意了,说自己头晕,要检查之类的。她撞我的时候既没有撞到头,更没有人摔下车。请问这样的事故,机动要负多大的责任。
我骑着两轮助力车在光明路(光明桥南头)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这时有个人骑着电动车,在光明桥南边的小路由西向东上光明路,当时那个人是逆行在光明路由南向北行驶,没走几米突然由西向东横过光明路,因事发突然,造成两车相撞。责任该怎么样认定呀!我也有驾照,车上的大票也全,双方也都没有什么伤,可是交警说我是主要责任
电动车由南向北在左转弯时与货车相撞,货车由北向南行驶,由于货车刹车失灵,给另外的车让路,和电动车右侧在车头相撞,电动车车主住院一个月,头部淤血尚未完全吸收,在这起事故中,双方责任怎么分,需要做哪些赔偿?急需解决答案,谢谢帮助的人!
车棚说要换人,人刚换过来没2天我的车就在车棚丢了,之前没有接到换新牌交5快钱的消息, 都是拿老牌子存取车,4号晚上把车放在车棚充电,早上上班的时候去取车发现车丢了,后来跟车棚看车人协商叫我晚上8点半再过去商讨,结果晚上去了之后,我还没说话她比我还激动,说话声那个大,说没有牌不让取车,老牌子也没用,都得换
车棚说要换人,人刚换过来没2天我的车就在车棚丢了,之前没有接到换新牌交5快钱的消息, 都是拿老牌子存取车,4号晚上把车放在车棚充电,早上上班的时候去取车发现车丢了,后来跟车棚看车人协商叫我晚上8点半再过去商讨,结果晚上去了之后,我还没说话她比我还激动,说话声那个大,说没有牌不让取车,老牌子也没用,都得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