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在KTV电梯发生口角.对面先挑起事端,双方打了起来.然后对方受伤者用笔将我方两人脸颊戳破,其中一人是眼睛旁边的创口,另一人是在眼袋处被戳伤。对方用笔戳人的被打断4根肋骨。当时我们这边有一人因为第二天要去国外读书(其中一名被笔戳的伤者),于是我们就跑了 然后去医院简单处理后就没去管这件事了。结果在事情过去一个月后,当天晚上在场的一个人在网吧上网被抓,然后第二天被送进了看守所。经警方口中得知对方鉴定轻伤2级,我方也有人受伤,但是未能及时鉴定(因为根本没料到事情发展成这样)。而且其中一个伤者还在国外,现在警方那边只得到了对面单方面信息。 也就是说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这边当晚在场人员都是嫌犯. 可是对方也有动手,而且我们这边未用任何的道具去打他,对面用笔(利器)戳伤我方两名伤者的脸颊,造成不同程度的破相。可是这事情都过去一个月了,脸上的伤也有恢复和用药没有当时那么严重了(然而对方在案发后马上就做了伤情鉴定),如果对方咬定我方故意伤害罪,请问我方应该怎么办 现在做伤情鉴定还来得及不.现在警方的意思就是我们单方面的伤害,但是对方也造成我们不同程度的伤,况且我方还有一人现在关在看守所.现在KTV监控什么都查得到,我方要减少各方面损失应该怎么办?
我想咨询下一个朋友打架造成了轻伤已级说打伤人的人是我找的把我上网了
我想咨询下一个朋友打架造成了轻伤已级说打伤人的人是我找的把我上网了。人我根本没找现在他们一起的人就说人是我找的怎么办
请问两人互相推打一会,有一人手臂被打紫了一厘米大小的一块,算轻伤吗?属刑事案件吗? 您好请问算不算轻伤?并且手臂紫了的那个还住进医院,
1起打架斗殴事件,伤者属轻伤,经两方商量达成共识,不追究打人者所造成的后果
1起打架斗殴事件,伤者属轻伤,经两方商量达成共识,不追究打人者所造成的后果。派出所有没有权力拘留打人者?扣押打人者的物件??
你好,我老公跟被人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轻伤,可是派出所不让我见我老公,也不告诉我他被拘留多长时间
你好,我老公跟被人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轻伤,可是派出所不让我见我老公,也不告诉我他被拘留多长时间。
在7月24日中午,固原市政府大门前。群众上访按市政府信访局约定见市长答复土地性质改变重新补偿之事。可等来的是派出所及保安的群殴,打伤我儿子23岁大学实习生,原因是警察推倒一妇女,我儿子拍了他们暴力执法,瞬间就打的鼻子出血,两次群殴暴打,公安局长等主要领导都在场,倒地流血近二十分钟不施救,还被带到派出所进
请问一下,我现在取保候审了,因为我有心脏病,根本都没关进去。我想问现在要是判刑的话,我可以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我是校队的、对方爬进我们学校来打我们的队员,我看到了然后过去劝架,结果外校的打我,我就跟他打起来了,对方报警了他们找关系了,因为我家没人没关系所以派出所处处向着对方,对方要求赔钱我家想一分钱不赔如果对方追究刑事责任我会被判刑吗?法医鉴定2级伤。
对方爬铁栅栏进我们学校来打我的队友,我看到了然后过去劝架,结果外校的动手打我,我就跟他打起来了,对方报警了他们找关系了,因为我家没人没关系所以派出所处处向着对方,对方要求赔钱我家想一分钱不赔如果对方追究刑事责任我会被判刑吗?法医鉴定2级伤。伤情还不知道是不是我打的、因为当时打完他还好好的,还能爬铁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