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售上海的一套房子并在中介和下家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上写明10月26日买家付10万定金,但是到30都没有到位,并且中介已经和买家联络不上。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追究买家毁约,或者我是否可以出售给别人
居间协议:此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公司佣金由乙方承担. 正式合同: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之房价款不包含乙方应付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配图费,贷款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居间服务费等费用. 这两个说法究竟哪个为准.如果正式合同为准那么乙方就不应承担营业税和所得税.如果居间协议为准那么乙方就应承
我于2013年3月5日和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收取了5000元的意向金,但后来发现房子卖的过低了,所以不想再进行交易,请问我可以毁约吗?
您好: 我们签订了居间协议,可是当时没有约定时间,现在因为买房的原因公积金户开不下来就不能过户,已拖了两个多月了,现在不想买给他了。这样交了定金手续办不了我就得老等他吗?像这种没约定时间一般规定多长时间有效
8月初通过中介与卖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地产买卖协议(同一张纸,左侧是居间协议,右侧是买卖协议)协议约定价格250万,签订协议三日内,将意向金及定金共10万汇入对方账户,协议约定签署协议后6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其间让中介约对方签订合同,对方都以有事为由拒绝,后来中介从其他渠道得知,他们又将该处房
我从中介那儿看了一套二手房,毛坯。10月3日付了2万定金,和甲方(房产所有人)、丙方(房产中介)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约定在10月18号之前成交。 但由于我手头资金突然有其它用途,首付不了,不买这套房子了。按照协议上面的说法,我的这2万要付给甲方,还要承担甲方应付给丙方的中介费以及自己应付
在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合同签订后,发现问题(是否抵押,户口迁出、首付款、及签字人为其所有权的丈夫,其只有一张声明书,未有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书)。可以撤销协议,停止交易。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需要承担费用吗。期间,未交意向金,只写了 欠条,
律师您好, 我们是买房方。前几天看中一个房子,当时经验不足,也没多想,稀里糊涂跟中介和上家签了居间协议,居间协议还有个附件房产买卖协议。还有佣金协议。 后来我们咨询了我朋友,这家中介收费太高,收我们2个点的中介费,但是别家都可以谈到1个点左右。另外 ,仔细看那个居间协议,也有很多不利于我们的条
签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违约的话要赔偿中介2%房价的违约金么?
律师好,大致情况是这样,4月25日我刚和卖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付款条件的协议,并当场支付了4万元的意向金,根据协议我要在三天内补足10万元转为定金。问题是我岳父的老房子不能及时卖出的话,心里没底,之后的一笔笔款项更是没法支付,所以房子不想买了。问题是解除居间协议的话,中介和我说你不光损失4万,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