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工资通过无抵押贷款机构贷款了两笔贷款.现在无能力返款是否会构成诈骗.
我想用房产证在银行贷款10万,我的房产证最多可以贷15万,我想贷10年,那么我是不是10年内每个月都要一部分本金和利息呢?如果每个月的本金和利息我要是还不了银行会怎样处理啊?还有会不会影响夫妻双方的信用记录阿?
去年,我租个车,用了2个多月一直和车主不错,也不欠他车钱,主要我遇到困难,用他的车找私人贷了三万的钱款,并写了借条,(他的车值得6万)说用车抵押!现在这钱还没还上,车主已经把车子追回,并报案,这样我属于不属于诈骗?如果处罚会是什么结果? 我用他的车和另外的人借了三万并写的借条,写的用车做抵押!
当初以虚假抵押物做担保 号称其名下一石灰石厂 但因为朋友关系没有去相关部门做登记 只是在借条中写道以其名下石灰石厂做抵押 目前早过了还款日 多次向其追讨欠款均已没钱回应 去工商部门查询石灰石厂信息想做资产保全然后走诉讼 发现该石灰石厂并未再其名下 我想问下 这种虚构抵押物的借款行为 是否构成诈骗
甲拿一份工程合同和合同保证金收据,找到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要甲找两个公职人员担保,贷款40万元后,携款潜逃。后查120万元合同保证金收据是假的,甲是否构成贷款诈骗
朋友从我借钱,他用他亲戚的农村耕地使用权做为抵押!(合同上有他亲戚夫妻二人的手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用同样的合同同样的担保人在别处借钱,他是否构成诈骗
甲因借款5万,将一辆价值15万的汽车押于我处,后该车被乙从我手上借去急用,后乙拒不还车,到派出所报案后,乙谎称,车子已经还给我了。后经派出所工作,乙把车子还回来,而且,还回来时,该车已经被乙套过假牌,换了颜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今年2月,甲口头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我借了30万,并口头承诺每月给予3%利息(有借款协议,但是借款协议里没有写明资金用途及利息)。此后,甲每月按时支付利息给我。 前几天,甲向我说明他的钱其实于去年底被乙骗走,且诈骗嫌疑人乙已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正在审理中。甲说他已无力再向我支付利息,希望能等乙还钱给他,
别人拿未结清贷款的房本在银行没做抵押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这里做了抵押贷款,建委办的手续,有公正
别人拿未结清贷款的房本在银行没做抵押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这里做了抵押贷款,建委办的手续,有公正。但是现在这个人却找不着了,我想替他还清贷款共有人(妻子)不配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