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士和B男士2000年结婚,混后有一个男孩。自2004年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因素分居,此后,孩子一直由男方抚养,女方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归,分居时间快6年了,自去年男方开始有中意的对象但考虑双方没有正式离婚不敢重新开始一段新的婚姻,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一直拒绝回来,对离婚事宜不予理睬,男方现在可以结婚吗?婚姻关系
2011年10月5日结婚的男方和女方到现在已经分居四个月了 因为小事吵架 女方拿走了家里仅有的五万元现金 和价值三万余元的金银首饰 男方要求与其离婚 女方想再跟男方索要十万元现金 并表示不给钱就不离婚 我想咨询的是 如果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与其解除关系?或者通过法律渠道与其解除
未按《婚姻法》规定年龄条件结婚,按当地风俗办理结婚仪式。现在女方重病,男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是否可
未按《婚姻法》规定年龄条件结婚(女方实际年龄20 岁户口所填写不到20 岁),按当地风俗习惯宴请宾朋办理结婚仪式。现在女方重病,男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可否在法律上要求经济补偿等
我和老婆分居好几个月了,我想离婚而她不想离,现在就这么僵持着为了孩子谁也不愿意先走起诉离婚的这中情况我们俩分居多久能解除婚姻关系。在没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如果我们有一方想结婚怎么办?能不能结婚呢?
男方因酗酒摔伤导致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女方曾试图出去赚钱养家,不曾想男方不断找事,女方无耐下提出离婚两次上诉男方不同意,最后一次起诉到现在分居已有三年,能自动解除婚姻吗?如不能该怎么办? 有一女孩现女方抚养,男方未曾管过。男方要女方付十万块钱才同意离婚,女方要抚养孩子根本没有那经济能力再去抚养
我想问问,就是现在婚姻法里,包括了不离婚,分居3年,婚姻自动解除
我想问问,就是现在婚姻法里,包括了不离婚,分居3年,婚姻自动解除,户口上面的已婚标志怎么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