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8 也就是昨天 事发时间:8-12点(学生上课时间) 当学生回来后发现各自宿舍内的热水壶都不见了 经过情报收集,有人说:上午9点左右有一位舍管带着两位身穿蓝色制服的 人开启各个宿舍门。 故大家得出结论:是舍管带着两位人盗走了热水壶。 之后有同学去向舍管索要热水壶,舍管却一直推衍。 经过询问学长学姐,得知被盗走的热水壶是不会还回给学生的,包括毕业也不会还回给学生。 目前热水壶的下落与处境不明。 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理,要怎样才能取回热水壶。 想说让家长出面的就免了,因为大家不想把家长牵扯进来,只想通过司法等途径取回。 问题: 1:学校有这个没收的权力嘛?有这个没收不给回的权力嘛? 2:这算不算犯法,该怎么投诉、举报、控告什么法。 求回答,分数的话...对不起,我是才创不久的,来询问法律的
学校老师私闯宿舍,没收学生财物,留言:代为保管,到后勤部签字领取。试问老师有这权力么?合法么?作为学生应当如何处理? 早晨7、8点学生都尚未起床,学校老师在学生尚未同意、衣冠未整时强行进入宿舍,没收学生台灯、电磁炉、宠物。
学校的老师 在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后,恐吓没收或者强行搜身抢夺。并且没有告诉该生的法律监护人,而自行处置。学期末后该生多次要求归还无果。请问各位律师 我们应对这种变相的强制教育,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教育部门不受理的话向公安部门报案会不会立案调解?手机的金额一千元左右 老师有翻看手机信息。请问向法院申诉
学校规定学生不准带电子产品来学校。一经发现就没收,并让学生在学校与其电子产品中二选一,要回自己的东西就不能再继续在其学校就读。学校还曾组织老师进行大搜查,去学生宿舍搜查,教室搜查,还强制学生脱下衣服防止藏有电子产品在内。
今天我上课的时候手机发信息,刚好给巡查的老师看见了并没收了我的手机,需要4个月后才归还,请问这样做是否正确? 我这里是贫困县,陆河县,向教育局投诉也没有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学校纠察队的入门将放于桌子上的电风吹给收走 多次协商无果 问下学校这么做合法吗 我们要通过什么曲径可以将我们的私人财物拿回
由于在寒假前的期末考试中 手机的闹钟响了 因此被老师没收并全校通报 我想问我并没有作弊也没打算作弊 学校有没有权利没收呢 学校也有规定不让带手机 我也去找过班主任 可班主任很坚决的说毕业以后再还给我 可那时候手机就完全坏掉了 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学校老师在学校出门口后 把学生叫回来 未经学生同意 私自搜学生的身还没收了学生的手机不还 家长去要也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