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发卡行账务有欠款未做崔账导致我的高额滞纳金和利息,发卡行是否有责任?
08年4月份的时候我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五千元的工商银行信用卡。08年六月份的时候有过消费但是记得还过款还清了,但是在前天早上我接到发卡行的委托律师称我的信用卡在08年有一笔金额为19685元欠款未还上;还称发卡行在08年9月份有过崔账记录。但是从08年到现在发卡行委托律师告知我的信用卡有欠款未还为止,从未接到过发
我欠款近15000元,银行发信息要求2日还款。现在确实还不到,想请问是否会被判刑和罚款?具体金额可以告知吗?
持卡人由于资金断裂导致无力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但主观上并无不还钱的意思。 如果信用卡持有人无能力返还信用卡透支金额(大约14万),被银行告信用卡诈骗,按照这涉案金额一般怎么判刑?(主要问题)服刑结束后,欠银行的钱还需要归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