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卖房方交易时,先交了定金5000元,口头商议余下的月底交齐。手写了一份协议:今收到XXX买房订金5000元整。双方均签下名字,并附属了各自的身份证号,落款年月日。在未到付款期限时,卖方违约,称夫妻要离异,房子不卖了。当初的定金也如数返还,很想知道,一方违约是否不赔偿?还是加倍赔偿。另外,卖方称咨询了律师,因为协议中是这样写的:今收到XXX买房订金5000元整,这个“订”字是错的,应该是“定”。无论谁签字与否,都不具备法律效应,所以只看人情方可以赔付2000元。当时这个定金协议,是买房手写,卖房称写字不好看,请问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是不是法律认定文字错误不能够双倍返还啊?为什么回答不一样?
我的房子建筑面积48平,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出现多收款现象,本来预期水电改造1800元,改之前问他们2000能不能下来,他们确定能,才让装修公司负责改水电的。可是最终改完之后要4300多,而且装修公司老板态度特别强硬,并说最多只能便宜一百,我觉得这其中有敲诈行为,早告诉过他们如果超过2千我就自己另找人。现在工程刚过
今年3月份看好了房子 交了一万的订金 当时就开了一份收据 写的交订金1万 现在后悔了 地产商说 要扣除违约金 当时买的是3室 地产商说2室违约金是6万的5% 3室违约金是8万的5% 现在扣四千 我不知道是否合理 求答
2005年出国,未向单位缴纳劳动合同违约金。在我离开后,单位上诉当地仲裁委员会。因我缺席,仲裁委判我向单位缴纳约16.5万元的违约金。 最近想回国探亲,请问会不会在机场碰到麻烦? 经查询,我的信息没有出现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这是否意味着单位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我,以及没有申请限制我出境? 另外
本人在一家培训学校刚刚签了两年合同,实习期两个月,不到5天我现在想辞职,但是合同上写明违约赔偿5000元违约金,如果我现在辞职需要支付这笔违约金吗?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去年8月份我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着今年5月30日交钥匙,还说明出特殊情况外 如果在卖方指定交最后期限即五月三十日起60天内 向买方每天付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60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他是7月30号交的钥匙,我问他违约金的事情 他说这是文字游戏 他告诉我在5月30日后的60天内交钥匙都是不付违约金的 60日以
本人经中介介绍看上一套二手房,该房产属于家属院,单位集资房,暂无双证,买方在已知无双证的情况下签定买卖协议并交付一万元定金,现在本人想以其无双证为由不购买该房是否算违约?
三方已签订了买卖居间协议,卖方收到2万定金,现在买方违约,中介要求卖方拿出收到定金的50%作为中介的补偿金。当时合同签的很仓促,没有看清楚协议上面有这样一条:如甲乙双方中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违约方应向中介支付原房价款的2%,同时卖方应支付定金的50%给中介作为补偿金。但是协议还有
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卖家是甲方、买家乙方、中介丙方。合同中约定:甲、乙方出现几种情况(略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规定丙方的违约责任),由违约行为方分别支付给守约各方违约金3万元。 请问,如果甲方违约,除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万外,是否还应支付给中介(丙方)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