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因涉嫌购买仿造增值税发票,到了检察院又退补回公安了.我去问了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是说我的朋友帮其客户购买的票主观上不知是仿造的,检察院认为要以虚开来增值税来抵税定罪的,票额30多万,税款为四万五千多,他的客户还没进行抵税,我的朋友是他的客户让他去购买的,他是在帮忙,在量刑上是否会对他轻点.就从本案的金额看您
请教诸位律师,我公司财务主管,为私吞一笔完全靠她的个人关系帮公司销售的一批货物款,在外私自找他人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让代开票公司和付款单位做了一份购销合同,付款单位按照合同支付支票,题头单位空白,财务主管手填了我公司名称,在我公司银行账户入账,但随之被其提走现金,这笔资金的进账出账,在我公司总明
这个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吗?我是离职的会计,如果举报公司,我会受牵累吗
我们是一家工程承包的外资企业。以前都搞转发包工程,去年开始自己请劳务队自己做承包,不发包了。由于我们给客户都开17的增票,而进项确没得抵扣,于是老板找朋友开的公司按5个点手续费开票给我公司,造成假发包形式,往来款项有时按发票金饿付,有时按税额加手续费付,请问这叫虚开增票吗?我是记帐的会计,如果举报公司
如题,在实际办案中,往往开票方和最终受票方不是直接联系,中间有很多介绍环节的利益链条,而且办案中往往也只查到开票方和受票方,中间环节的链条缺失。另外很多中间人钻司法解释没有涉及的漏洞声称自己是让他人给他人虚开,不构成犯罪,而实际他是从中获利的一种介绍行为。那么如何从证据上认定他人是介绍?专家们能从证
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
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这句话怎么理解,这句指的是开票方还是受票方。
我爱人开了162000元的增值税发票,税金23000,被刑事拘留了,请问要关几天,最多几天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由老板和财务经理进行的,会计起先并不知道这些发票是虚开的,以用发票入账。但是后来知道了,辞职了。要负啥责任。
你好!我要举报某个公司存在重大虚开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需要掌握哪些检举证据以及具体的举报途径?请及时回复!!
我们是一家船舶代理公司,负责代理船公司在港口作业区发生的装卸等费用,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港口作业区把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开给了船公司,然后由我们向船公司收钱,付给港口作业区,我请示过我们的领导,他们说这是原票原转,我们和船公司还有港口作业区的三方协议也是这么签署的,约定发票抬头开船公司,由我们付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