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老公于2010年1月份不幸离开人世,由于老公的工作已买断,所以丧葬费由自家人解决,事隔半年之久,我婆家人想问我要我老公的丧葬费,请问:我应该出吗?还有这个丧葬费应该有哪些人负担呢? 还有个问题想向你请教。我与老公共同买的房屋,在老公去世后,我的婆家人没有给我一起来偿还这个债务问题,一直是我自自己来还。我想问:此房屋还有一个继承人就是我的公公,他享有25%的继承权,那么他是不是只能享受我们首付跟老公去世前的已还的那部分财产的25%和此部分财产增值部分的25%呢?还有,如果我自己想提前还一部分贷款的话,那么我公公是不是就没有享受我还的这部分继承权呢?比如我想提关还上8万的话,他要想继承是不是就得给我2万元,否则他没有权力继承,对吗? 谢谢您,让你们费心了。
咨询一下,职工病故后的丧葬费是否应属于其遗产的一部分。谢谢 有无相关的法律依据说明丧葬费属于遗产的一部分 我一亲属是市某街道办事处职工,08年9月病故,生前在其母亲处由其母亲护理长达三年多直到病故。此期间其妻未尽任何义务,甚至一次都有没有探视过。所以咨询一下,其母亲是否有获得一部分丧葬费的权利。在此深表
购房合同上没有老妈的名字,我是主贷款人,老妈是共同还款人,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老妈的名字,她是否同样拥有房屋产权??
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早已经去世,房产一处,房产证为父亲的名字,有姐妹,尚在,有一大哥,先于父亲去世,大哥有一女,现无遗嘱,父亲生前我尽主要抚养义务,有如下疑问:1.我能否直接去进行房产过户?2.如果不能,其他继承人放弃权利的话,需要什么文件,是否必需公证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个人书写一个放弃继承声明可不
我 姐妹二人,我母亲给我姐盖的房她已卖掉,又给她出资现有两套房,他们又有工作,现在把我和我母亲共同生活的物品拉完又把我和我母亲的住房出租。在将现有的房屋,只分给我两间的地方。现在她把土地使用证拿着,还一直在托人把土地使用证改到自己的名下。请问我该怎么办?望告知,急盼
老人有房五间,现分于三个儿子各一间,老人留有两间自己用,现在房子太旧,已不能居住,三儿子想重新翻新原有五间房屋,经老人和哥俩同意,其余两间返钱给两个哥哥,现房屋产权证名为三儿子,老人和三儿子一起生活,现在老人想分开过,经村书记和调解员把家分开,并有三个儿子签字确认,上面写有房屋有老人两间。我想问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