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咨询一下有关轻伤鉴定,刀刺伤后近三个月,下颚部刀刺穿,现在刀口处极其敏感,遇冷热就会疼痛,刀口四周麻木,当时刺穿深度口腔内流血一小时,留下4厘米长伤疤,右斜上抬头合不上嘴。左胸刺伤至肋骨,伤口长两厘米,缝合后无碍,左肩刺伤至三角肌,伤口长两厘米,缝合后无碍。单凭下颚处刀刺伤,是不是就够轻伤了?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这个二十四条里面的——颌面部穿透创——是指什么位置的伤,我的下嘴唇被人打了一个穿透的伤口,外伤1.5CM里面有3CM伤口。 这个是不是属于颌面部穿透创。 出院记录:1下唇穿通伤。 2左面部多处
前几天打架 双眼眼眶 肿胀 左耳后有道小口子 左耳并肿胀 后脑勺 有一点 软骨质受伤 以上地方 都没有骨折 请问 算不算轻伤
我被人打成耳膜穿空!法医鉴定是轻伤!在派出所也早就立案了!可是对方找了派出所的副所长,派出所迟迟不抓人老是在拖时间!我应该怎么办?
请问耳朵上有四厘米的伤口这算轻伤吗? 如果,是的。我要怎么陪尝,是不是她说用了多少钱我就出多少,一般在法律上是怎么个陪法,还有法医鉴定为什么要四个月以后才有结果。不是当时就可以定出是不是轻伤吗?
我和一个客人发生了一点冲突,她耳朵被我咬伤了四厘米的伤口这在医学上算轻伤吗?还有如果是轻伤的话我要按照什么来陪尝。是不是她说多少我就出多少。她现在说是要去整容,请问整容的钱归我出吗?急!
请问若是想把户口迁入租赁房,是否只需要征得户主的同意就可以了?还是除了征得户主的同意之外,必须要征得其他同住人(户口在此租赁房中)的同意?
我现在腰椎有3部突出,在医院检查是腰椎键盘突出 。但我以前腰还好,就是到了一个印刷企业后做机刀工经常钩腰做事,现在导致我腰椎疼,你说我这样算不算工伤
我朋友跟别人打架,双方都是两个人,事后双方都有一名鉴定是轻伤,现在公安机关以及立案侦查,他也取保候审出来了。 我想问下,现在要怎么做对自己最有益?谢谢各位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