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济南经十路正常行驶,就是在绿灯刚放行的时候,车速不快,走到一家单位门口时,一辆车突然从里面冲出来,直接横穿马路,方向灯也不打,我前方车辆由于躲他踩急刹车,我反应不及和前方车追尾了,三辆车都没有离开现场,责任怎样分
交通事故中自卸货车超车急刹导致后方电动车追尾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这样认定合理吗 并且造成电动车主十级伤
我是涟水人 我父亲在2011年12月31日下午7时左右 在厂里下班回家途中 骑二轮电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安东北路 当时我父亲在正常行驶中 突然后方一辆自卸货车从我父亲左边超车 把我父亲连人带车碰倒昏迷在地 被120送到县医院抢救 住20几天院 医院费用总计用了18600院 被撞掉了5颗门牙 面部多处骨折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残吗
前方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没有任何警示突然停车想左转,当时我们车辆行驶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距离前车大概10多米,(道路上我车刹车印最少10米以上)导致后方车辆追尾怎么划分责任
请问如果前方车辆突然并道,然后紧急刹车,引起追尾的事故,(斗气别车)如果后方车辆提供事故视频
请问如果前方车辆突然并道,然后紧急刹车,引起追尾的事故,(斗气别车)如果后方车辆提供事故视频,是否依然是后方车辆全责
请问前面一辆车撞人换道急刹,导致后面的车追尾,后面那辆车需要付责任吗?
在公路上,所有汽车都在规矩行驶,突然有一名妇女突然横冲马路,前面一辆车突然换道急刹,但还是撞到了那位妇女,同时也是因为急刹导致后面一辆车追尾,但是并没有造成那位妇女的第二次撞击。正常情况下,遇到这种问题,法律应该怎么对第二辆车进行判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