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到公司总部学习,由不同的人带教,但是做的是打杂的工作,是否是专项培训?
律师你好,我之前是公司其他部门的员工,公司将我调到了陈列部门,由于我没有陈列的基础,在店铺学习3个月后,派到北京公司陈列总部学习4个月,说是培训,但是没有专人带教,让我看看培训资料和帮忙做些打杂的事情,期间带我去外地店铺巡过几次店,我与公司签订了6个月的培训协议,违约金为2万多。请问这算是专项培训吗?如果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赔违约金吗?
谢谢,请问培训期间产生了住宿,差旅,补贴费一万多元,这些费用该由谁承担呢。
培训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甲方负担乙方培训费,如乙方在培训结束后不能完成对团队成员代教,不能独立完成项目,不能拟定落实项目及推广,乙方自行承担培训费用。”结合我在总部的学习情况,不能到达此条款的要求,培训费是否该由我承担呢?
请问如果进行仲裁。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呢?谢谢!
定立服务期限的协议,公司未进行专项培训但是落了北京户口,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去年毕业入职和公司签了一个应届生培养协议,协议要求服务期五年,否则每年赔偿违约金6000,五年总计30000.公司给办理北京户口,我现在工作快一年想离职了,需要赔付违约金吗?协议上说公司的花费为落户费网络资源费设配损耗费培训费等,但是公司除了入职军训7天和公司内部一天的员工培训以及半年考核外没有再进行专项培训
公司领导安排员工做工作职责之外的工作,该员工以非自己本职工作拒绝该工作,领导以该员工工作态度差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为由告知人事部,人事部要求改员工参加学习并考核,该员工以该决定不合理拒绝接受,是否合法?
在同一法人的不同公司总共工作了6年,但是最近一次的公司只工作了3个月,我能拿到失业津贴吗?
您好, 我们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现在要辞退大部分的员工。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快6年了,我最近一次签合同是在2013年12月,签了为期2年的合同。我是2008年7月来到这个公司的,但是是在2009年10月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也是2年,当时公司名称是阳光未来培训,2年后合同期满,我们又续签了2年,但是这次公司名称变成了乐美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十年,但是却与多个不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到期,派遣公司不续签应得到什么补偿?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十年,但是却与多个不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到期,派遣公司不续签应得到什么补偿? 有这家公司上班的证明材料,和员工证明,工资存折,名片。 公司说我们适合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与该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像这总情况能得到多少补偿? 失业金和经济补偿是一个么,是否可以都得,谁给? 还有从08年到14
公司要求我们特殊岗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其中涉及到的如何界定是否属专项培训问题
请问公司支付外面软件公司费用,由他们来公司对部门员工进行全体的开发培训,这种部门性质而不是针对个人的是否属于专项培训
合同在A公司(非劳务派遣),实际在不同法人的B公司工作, 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1. 劳动合同和A公司签的,A公司不是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地点不在A公司,日常工作和A公司也无直接往来。老板后来辩称我们是属于A公司的一个项目组。 2. 2013年12月底,因长期经营不善,老板要解散此“项目组”,搬到新地点新公司B。劳动合同仍然延续A公司的。今年6月底,和A公司的合同到期,老板为了规避合同变更的补偿
同一个地方从事同一份工作已满十年,现在合同到期,但是公司不给续签,请问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同一个地方从事同一份工作已满十年,现在合同到期,但是公司不给续签,请问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吗
企业因项目移转,安排到总部培训,培训费每次计25万,并且要干5年。公司用这种方法绑人是否合法合理?如
企业因项目移转,安排到总部培训,培训费每次计25万,并且要干5年。公司用这种方法绑人是否合法合理?如果离职是否法律要求赔偿培训费?
派到公司总部学习,由不同的人带教,但是做的是打杂的工作,是否是专项培训?
律师你好,我之前是公司其他部门的员工,公司将我调到了陈列部门,由于我没有陈列的基础,在店铺学习3个月后,派到北京公司陈列总部学习4个月,说是培训,但是没有专人带教,让我看看培训资料和帮忙做些打杂的事情,期间带我去外地店铺巡过几次店,我与公司签订了6个月的培训协议,违约金为2万多。请问这算是专项培训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