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十年,有一个9岁的孩子,因感情不合,我无外遇,她无固定工作,我公务员,她已经两次到我单位闹着要钱,她母亲还打电话给我领导,已经影响了领导的正常工作,影响非常不好了,我提出将我们的房子给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他不同意。怎么办?
我和她谈了没两个月,就被她催着领了结婚证,而后没一个月,她就不和我过了,一直住在娘家,现在我要离婚她就开口向我要钱,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起诉我是不是还得给她钱? ?
现在情况是这样的,女方父母说要么给他女儿财产补贴,要么就起诉离婚,小孩现在才1周,我想等到小孩2周后在说,她如果起诉的话,我不同意是不是就离不了,还有那个感情破裂,我个人没有任何问题,是不是只有分居两年才能离掉,只要我不同意?我没有任何过错,关于补贴应该没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