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10年10月拆迁。约定18个月回迁,每月给过渡安置费150元。一次性给了10年。可过了两年,原开发商无力建房,转让给现在的开发商。中间过程我们不知情。2014年10月25日安排我们回迁。可现在的开发商不给我们拆迁过渡费。请问,我们与原开发商签订的回迁安置协议还有效吗?我们是否有权让现在的开发商履行继续发行合同。我们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还主张自己的权益。
问一下 我家的房子要动迁了 城市房屋拆迁棚户区没房照的20多年的老房子怎么回迁,按什么比例回迁,家有41.4平方米住房,回迁 楼房 最小面积是43平方米,我没有太高要求,自己家的住房多大就给我个多大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拆迁的时候你要是不同意 就是拆迁办,公安局,一起强迁这样能保证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吗?为什么
我老公的爸爸妈妈早年以离婚,离婚时把房子一为二,其中一个20平的房屋归老公爸爸,但离婚协议说老公爸爸的那部分房产支付给儿子的各种费用。现在棚户区回迁 ,老公的爸爸同意把他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老公的妈妈也同意把她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请问,政策对这样的房屋有什么政策,这属于个人有两套住房不?那第二套住房怎么算
与城建局签完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后房子已被拆掉却不给回迁房告知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与格尔木市城建局签完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后房子已被拆掉却不给回迁房告知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您好! 我家现在是楼房,但是市里要和下面的平房一起动迁。我想问一下家里装修有补贴么?还有,棚户区改造后可以要原来的位置么,(我家是把道边的楼房,我想回迁的时候还是在这个位置应该怎么办)
我是哈尔滨人,在道里朝鲜屯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在2010年9月1日动迁,在动迁范围内仅建6栋新楼房,而且建筑面积都在70米以下的,并且到现在也没进户,我要的是建筑面积是80,可是,今年开发办公室在报纸上通知交尾款,房子究竟在哪盖,什么时间能进户,都不告知,买期房还知道房子的位置和户型,可我们是棚户区的居民,对政
具体情况:房屋回迁约定已经违约一年,现在得知房屋的面积和屋内格局都有改变,尤其面积已经超出很多。 1.请问国家规定回迁房增平的范围是多少?步梯楼和高层是否一致? 2.如果开发商给我们回迁发房子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增平范围,需要怎么解决?有相关规定么? 3.合同约定是“回给我们2个100平、1个80平住宅楼,互不找差
法院判决:由于婚姻协议中对拆迁回迁安置面积作过约定,男方自愿放弃其安置面积,且不得以共同所有人分割拆迁安置面积。驳回男方起诉要求分割本人带来的拆迁安置面积。 现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需要明确男方自愿放弃其安置面积的具体地址,即安置的房产地址。 提问:法院认为已经很明确的判决了,就是安置房产的
拆迁协议上没有明确写自拆迁以后多久搬回回迁楼的情况下,国家有没有规定,回迁户在几年之内还没有搬回回迁楼,可以提起诉讼
我家是动迁户,现在要回迁,但是回迁房和当时签的时候有点变化。当时签的时候我家要的是2单元202,我家左边是2层南北的商铺,经过一单元,也就是占用了一单元一楼和二楼,也就是说商铺然后是二单元201,然后我家。但是回迁了由于楼房设计图纸改变,商铺加宽,二单元201也被占用了,我家变成挨着商铺了,我们不想挨着商铺,
我父亲和我亲生母亲离婚前有一套单位分房,是半产权的,后父亲再婚,购买了全产权,过了几年,房子拆迁,回迁后办理了新的房产证,想问一下,这套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