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一个工厂明文规定不许在车间抽烟,而有员工在车间卫生间外面也就是不洗手台那里抽烟而被工厂人事发现及拍照,对其罚款通告时,粘贴了其抽烟的相片,请问这构成对其的隐私权或肖像权的侵犯吗?
在某论坛上看到有人公开发我QQ加密相册里面的照片,并且以污秽语言加以诽谤,描述。并散布我的姓名,年龄,职业,父母职业,家庭成员,捏造事件诽谤我。最后恐吓我如果不按他说的做,就发更多隐私照片和绯闻。在其论坛还公开写帖子说:“谁想要隐私照片留下邮箱”等。这样算是侵权吗?我已知道其姓名等资料。能否追究其法律
我用自己和别人录制的录相,编制短片,当中涉及一些个人的生活细节和肖像细节,真实情况,所编制的短片非盈利目的,是否构成破坏肖像权的保护?
开玩笑把一个人裸照发给了公司女同事,现在那个人说侵犯了他的隐私,要求赔偿,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办? 也对他进行了赔礼道歉,还把别人的QQ上的照片也全部删除了,也让别人不再提起这件事,他现在就是死活要赔他5000块钱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当事人)在网上QQ认识的一个网友聊天,那个网友说他有当事人的不雅照片,当事人早年确实有不雅照流出,但知道的人极少,现在网友没有要求当事人作任何事情,当事人精神压力很大,单纯用网友骚扰的QQ聊天记录能去公安局立案吗?如果照片被公开了,能不能用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指正网友散布他人隐私罪?已知
前一阵我和未婚夫分手,但不答应退还彩礼,对方遂上诉,在上诉期间,对方在百度贴吧发了个帖子把我们的事情曝光在上面,还曝光了我的照片姓名和工作地址,三天后删除了该帖子,但是已经对我的工作产生了影响,现我方要求男方撤诉,若不然将起诉他侵权,请问这个罪名成立么?起诉的证据应该怎么收集?当时的帖子我有保存下来
文章和其中的肖像配图未经本人同意用于商业途径,是否侵犯肖像权
文章中有文字,也有肖像配图,未经本人同意,将文章和照片放在天猫、网站、论坛上用于产品宣传,是否侵犯肖像权
有人在网络上发布我的隐私,诽谤我名誉,她们在微博上曝光我名字,生日,所在单位。说我是破坏他人家庭的小三,而她自己本身确并未结婚,也不认识我。她们盗用我头像,发布我照片,四处关注我朋友说一些子虚乌有的话,还威胁要通过微博私信发我艳照,并对艳照内容加以详细描述。她们诽谤我到处抢人老公,可我远在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