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A,想要以朋友B的名义购买其单位的新房一套。首付5.3元我来付。事成之后答应给她2万元好处费。房产证应该是在2年之后得到,口头上答应的是得到房产证就过户给我。请问。我应该怎样写一个协议来保障我的权益?
以别人名义买房,与名义人有协议并做了公证在先,出资人出了一半钱,毁约,不承担剩余房款,有权利向名义人
以别人名义买房,与名义人有协议并做了公证在先,出资人出了一半钱,毁约,不承担剩余房款,有权利向名义人要回钱吗?如果上法庭,房子产权到底归谁? 以前女友名义买房实际出资人为本人,现分手,与前女友签订一份以她名义买房的协议书并做了公证,内容大致是说:首付本人已交了6万,剩余3万首付及月供由本人承担,房屋归
亲戚之间买房合同以姐姐名字买房而出钱者是弟弟因房产证五年以后才拿担心会有变动而因此打官司想另立协议不知如何写且是否受法律认定
一天,我车带着我的妻子,突然后面冲出两条狗,一边大叫一边追我们的车,都贴到我们的腿边上了,我妻子由于受到惊吓,没有坐稳从车子上摔了下来,当时已经怀孕8个月,感觉下身疼,送到医院保胎,现在胎儿没事,我妻子自这件事之后变得非常胆小,不敢一个人出门。而且狗的主人没有任何赔偿,当时他并没有给狗套上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