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工伤,示指与小指接上,中指与无名指粉碎第三关节,医院与康复中心都现在建议我中指与无名指做假指以便做事与保护作用,但公司表示需做伤残鉴定符合做假指需求才可以,请问是否合理,是否等鉴定后去做假指,到时公司是否会赔偿辅助器具假指这些费用或按那些标准赔偿?谢谢!
我现在四十岁,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右小腿截肢,六级伤残,请问,我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是不是要计算到到70岁,赔偿30年
问题是这样的,去年眼睛受工伤,安装了人工晶体,经鉴定为7级,但是鉴定结果书上竟然没有提到辅助器具配置,我很不明白法医难道看不出我安装了晶体?难道必须的本人提出鉴定辅助器具才行?我现在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拿着我的鉴定表去给我申请各项补助, 我能否让单位先去拿现有的鉴定通知去报
残疾辅助器具费一般包括哪些,都需要有发票才能索赔吗,如果在上诉之前有些器具还没有购买,庭后购买的还可以继续上诉索赔吗
我的银行卡办理了网上银行。而且网银支付的话需要密码器获取验证码,就算是快捷支付也需要手机接受验证码,而今天早上我的卡上无缘无故支出了两笔费用。去找银行,银行说他们查不到,这个该怎么解决